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66章
1.29(一二,一六)北京政府废止民国三年十二月五日公布之出版法。
1.30(一二,一七)甲、两广宣言合作,集中革命势力,设统一委员会,汪兆铭等人即自梧州回广州,白崇禧随行。
乙、中东铁路通车,张作霖免护路军司令张焕相职,改任特区长官,以丁超继任。
丙、张宗昌军潘鸿钧占曹州,国民二军完全退出山东。
丁、全国学生总会通电讨伐吴佩孚。
戊、段祺瑞批准协约及参战各国与匈国间和平条约。
己、日本若槻礼次郎内阁成立,币原喜重郎任外务大臣。
1.31(一二,一八)奉系军舰在大沽口出现,国民军于海口安置炮位,防御袭击,天津领事团认为违背辛丑条约向直督孙岳抗议。
2.1(一二,一九)甲、国民军第二军将领通电讨吴佩孚。
乙、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蒋中正为国民革命军总监。
丙、国民党政治委员会议(1)续推汪兆铭为政治委员会主席(委员为汪兆铭、谭延闿、胡汉民、蒋中正、伍朝枢、孙科、谭平山、朱培德、宋子文。候补委员为陈公博、甘乃光、林祖涵、邵力子。北京分会委员为徐谦、于右任、李大钊、丁惟汾、于树德、王法勤、顾孟余、陈友仁、刘守中、吴敬恒、李煜瀛)。(2)推李宗仁、黄绍竑为国民政府委员。(3)派周恩来、李富春、朱克靖为第一、第二、第三军副党代表(均共产党员)。
丁、中日两方举行吉敦铁路开幕式。
戊、北京外交总长王正廷覆俄外长翟趣林,已由段祺瑞电张作霖疏解,盼此后双方能持公平态度,和衷共济。
2.2(一二,二○)甲、吴佩孚、萧耀南、齐燮元通电,谓冯玉祥狡称下野,伏处平地泉,密筹饷械,特集师讨伐。
乙、蒋中正、汪兆铭召开军校青年军人联合会及孙文主义学会干部联席会议,订定处理双方争执办法。
丙、蒋中正接见孙传芳代表周承菼。
丁、教育部宣布私立学校及外人所设学校,均须按部章办理。
2.3(一二,二一)甲、英使因塘沽国民军不准外轮夜间通过,认为违反辛丑条约,向北京外交部抗议。
乙、国民党政治委员会(1)准陈融、林云陔辞职。(2)取消林森国民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3)鲍罗廷请假一月(回俄)。
2.4(一二,二二)甲、香港总督宣言决认定广州政府为罢工案当事人。
乙、北京外交部通知法使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及商务专条附件到期(八月七日)失效。
丙、北京外交部与英美法义日公使商收回上海会审公廨及改组工部局董事会办法。
丁、鲁南靳云鹗军动员回河南,攻岳维峻军。
戊、蒋中正晤广西代表白崇禧、夏威及湖南代表叶琪。
2.5(一二,二三)甲、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电全国民众,援助粤省香港罢工运动,认清此次罢工在中国民族解放过程中之重要,勿使功亏一篑。
乙、国民政府任蒋中正为革命军总监,准备整军北伐(2.1已由军事委员会通过)。
丙、四川邓锡侯及黔军袁祖铭联合杨森进攻刘湘。
2.6(一二,二四)甲、国民军第一军将领张之江等通电讨吴佩孚。
乙、接济国民军之俄舰奥利格在大沽口为奉天军舰所阻,折返海参崴。
2.7(一二,二五)甲、蒋中正与俄顾问主任季山嘉会谈不协(季氏语多讽刺)。
乙、全国铁路总工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天津开幕(2.15闭幕)。
丙、魏益三归国民军,所部由滦州移驻保定。
丁、中国共产党为吴佩孚联奉进攻国民军,告全国民众,号召打倒吴张联合,打倒英日等帝国主义,要求广州国民政府出兵北伐。
2.8(一二,二六)甲、法公使抗议中国各地反基督教运动。
乙、俄轮船奥利格自海参崴载军械到大沽,接济国民第三军(2.6?)。
丙、蒋中正表示不就国民革命军总监职。
2.9(一二,二七)甲、国民军第三军将领孙岳等通电讨吴佩孚,并请起用冯玉祥为讨逆总司令。
乙、蒋中正请辞军事委员会委员及广州卫戍司令。
2.10(一二,二八)甲、吴佩孚因寇英杰久攻信阳不下,调第八师刘玉春围攻,令寇英杰军越信阳北进。
乙、北京政府批准劳工大会修正欧战和约关于劳动部份议定书。
2.11(一二,二九)甲、香港酝酿二次大罢工,为港政府所制止。
乙、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蒋中正为陆军上将。
丙、岳维峻改以邓宝珊为豫南总司令,田玉洁为豫东总司令,李纪才为省防总司令,改调李云龙为豫西总司令以应付刘镇华部及陕西吴新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