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一一,一五)甲、蒋中正发表告同志书,劝捐弃前嫌,一致合作,促成四全会议。
乙、上海四全会第三次预备会,政治委员会改组案及改组国民政府案,均交审查,特别委员会所定十七年一月一日召集全国代表大会无效,汪兆铭等对四全会正式会议在南京开会要求须予保障,汪与孙科、蔡元培等有争辩。
丙、何应钦因徐州战事紧急,即自上海到南京,渡江赴固镇,指挥北伐军事。
丁、浙江省政府下令解放堕民。
戊、美使否认日美无线电协定,南满铁路借款亦未决定。
12.9(一一,一六)甲、汪兆铭电责张发奎陈公博黄琪翔容共,请其认真清共,并围捕俄领事署之共产党,驱逐俄领(12.10?)。
乙、上海预备会因粤方委员之要求延会,汪兆铭与李济琛各开小组会议。
丙、粤方委员答复李济琛提案,谓张发奎、黄琪翔回粤为李所欢迎,若张、黄为共党,则李为通共首犯。
丁、奉军与涿州傅作义之和平运动渐成功。
戊、何应钦、贺耀组、柏文蔚等电促蒋中正复职。
己、中共中央函复陈独秀,不同意其11.12及11.13两书意见。
庚、日本外务大臣田中义一令芳泽谦吉,应使本年十月山本条太郎与张作霖之协定正式化。
12.10(一一,一七)甲、汪兆铭表示,蒋中正为中心人物,个人愿从消极方面帮助之。
乙、国民党第四次中央全体会议第四次预备会,汪兆铭等提议请蒋中正继续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即通过。正式会议定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在南京召集,由蒋负责筹备。预备会议结束(此次预备会李济琛、李宗仁等未出席),汪即表示引退。
丙、共产党劫长岳车,长沙发生暴动(郭亮主持)。
12.11(一一,一八)甲、广州共产党人第四军参谋长兼教导团长叶剑英,特务营营长梁炳枢暴动,农工联合军数千人应之,攻占公安局等机关,完全占领广州。
乙、朱德应第十六军范石生之召,率所部千余人自江西大庾走广东南雄。
丙、冯玉祥、阎锡山再电促蒋中正复职。
丁、第六军军长唐蟒去职,由程潜自兼。
戊、国民政府外交部否认中日美无线电交涉中,日美协商之效力,及北京政府之权力(一作12.13)。
12.12(一一,一九)甲、汪兆铭晤蒋中正,即派陈树人赴粤调查真象。
乙、李济琛等极力攻击汪兆铭,谓广州共产党苏维埃政府推汪为主席,何香凝等为委员,并劝蒋勿与汪合作,各地粤人亦多因昨日事变痛恨汪等。
丙、共产党组织苏维埃政府,主席苏兆征(张太雷代理),人民外交兼内务委员黄平,人民肃清反革命委员杨殷,劳动委员周文雍,土地委员彭湃(赵自选代理),司法陈郁,经济何来,海陆军张太雷,秘书长恽代英,工农红军(赤卫军)总司令叶挺,副司令叶剑英(蔡升熙?),总参谋徐光英(由第三国际副代表纽曼、爱斯拉指挥)。
丁、张发奎、陈公博、黄琪翔、朱晖日等逃河南依李福林。
戊、广州河南李福林军及北江薛岳师攻广州,击毙苏维埃政府代理主席张太雷(春木),共产党下令焚长堤及泰康路一德路,全城大火。
己、何应钦指挥之北伐军(即第一路)第一、第九、第三十三、第四十、新编第十军分路向徐州进攻。
12.13(一一,二○)甲、李福林、薛岳联合东江李汉魂、西江许志锐师及市内反共产派之机器工人克复广州,杀戮共产党人及被胁参加者二千余人,共党残部北退。
乙、广州苏俄副领事郝史及俄人五名被杀。
丙、蒋中正电令张发奎速平粤乱,立功自赎,并电黄绍竑、陈铭枢等谓张非共党,望协同平乱。
丁、李济琛函蒋,认定张发奎为共产党,非临之以兵无办法。
戊、汪兆铭宣布与广州共变无关之文件。
己、蒋中正招待上海新闻记者,谓当以全力扑灭共党,主张对俄绝交,重定政策制度,暂时停止民众运动,四次全会定可开成,对总司令职务非北伐或讨共必要时不任事。
庚、陈独秀致书中共中央,反对「工农政府」,「独裁政府」,「苏维埃政府」口号,主改用「工农平民代表会议政府」,并主与谭平山等合作,不可持党外无党之谬见。
第14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