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一○,四)甲、冯玉祥再电南京请夹击徐州。
乙、奉军占京绥路柴沟堡。
丙、国民政府任钮永建等为江苏省政府委员,钮为主席,朱培德等为江西省政府委员,朱为主席。
丁、国民政府外交部令上海交涉员向法美英总领事抗议外人在租界设无线电台事件。
戊、日本向张作霖要求建筑开源海龙铁路。
己、湖北麻城黄安共产党暴动,占领麻城(?)。
10.29(一○,五)甲、汪兆铭到广州,在葵园开会,商恢复中央执监委员会及国民政府。
乙、鄂西第二军张辉瓒等败唐生智部(吴尚、程汝怀、熊襄师)于荆门。
丙、上海英兵枪伤中国岗兵。
丁、吉会铁路(满蒙交涉中心问题)已由张作霖与南满铁路社长山本秘密成立协定。
10.30(一○,六)甲、汪兆铭、李济琛、陈公博、何香凝等七人通电,主在广州开第四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先恢复常务委员会,即成立常会秘书处,中央执监委员通讯处。
乙、李宗仁、白崇禧等电促汪兆铭等赴南京开会。
丙、宋子文自日本回广州(时蒋中正与宋美龄之婚事已成,宋子文入粤与陈公博、张发奎商汪蒋合作,迎蒋来粤,反对南京,张等未允)。
丁、冯玉祥部石友三、韩复矩、孙良诚等大破直鲁军于杞县兰封间。
戊、广东共产党占领汕尾,成立海陆紫工农集团军,林道文为军长。
10.31(一○,七)甲、汪兆铭等不赞成讨唐生智(李济琛则与南京一致,继续出兵湘南)。
乙、谭延闿、胡汉民、李煜瀛、张人杰等在上海讨论党治根本,李等主分治合作,尊重地方权限,巩固中央。
丙、柏文蔚任北路宣抚使。
丁、国民军宋哲元攻占陕西泾阳,田玉洁、黄德贵败逃,韩有禄阵亡。
11.1(一○,八)甲、南京谭延闿等电汪兆铭等,第四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因在汉粤各委员无来宁确讯,不足法定人数,只得延期,并催来宁。
乙、国民联军孙良诚部夺回兰封,直鲁军溃退。
丙、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自日本抵福州复职。
丁、邓演达在欧洲(柏林?)发表宣言,号召国内同志组织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三党)。
戊、江苏宜兴共产党万镒煽动农民暴动,占领县城,沪宁路常州无锡一带戒严。
己、广州工人持红旗向汪兆铭请愿求释于四月十五日后清党被捕之工人,被公安局解散。
庚、广东共产党彭湃(工农红军第二师)三次占海丰。
11.2(一○,九)甲、国府外交部长伍朝枢宣言,各种不平等条约,无存在理由,当以正当手续废除,各种条约协定,非经国民政府缔结,概不生效。
乙、上海台湾学生会声明亚洲民族大同盟为日人机关,不愿派代表参加。
丙、北京外交总长王荫泰为修约事向西班牙公使提出临时办法四条。
丁、杨森到宜昌,参加讨唐战事,与第二军联络(鄂北方振武军,时称中央直辖第九方面军,已出动)。
戊、陇海路之国民联军孙良诚、韩复矩、石友三占领豫东内黄柳河继续向东追击(翌日围攻考城刘镇华部之直鲁军刘志陆、潘鸿钧亦退走)。
己、京绥路奉军汤玉麟占阳高。
庚、武汉政治分会与唐生智暗斗颇烈。
辛、北方军左路商震部分别退守晋北雁门关龙泉关之线。
11.3(一○,一○)甲、奉军汤玉麟、高维岳占大同,张作相占蔚县。
乙、共产党退出江苏宜兴,被杀者二十余人。
第14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