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五,三)甲、南京北伐军第三路军前敌总指挥第十军长王天培占领徐州,直鲁军退鲁南,独立第五师马祥斌亦占领涡阳。
乙、黄郛电袁良,希再与日方切商出兵事,设法转圜(翌日袁良见日外务省出渊、木村,日方允现在青岛之兵不入济南,如不得已,必先通知)。
丙、广东北路军总指挥钱大钧部自赣州北进。
丁、王国维(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教授)在北京颐和园投池自杀,年五十一岁。
6.3(五,四)甲、山西绥远,均悬青天白日旗,改晋绥军为北方革命军,大同、娘子关两路发动(惟阎锡山张作霖间仍未决裂)。
乙、北京驻日代办张元节向日本外务省抗议出兵山东。日不允中止,但不进至济南。
丙、北京公使馆拟迁天津,未果,上海英军司令邓肯及英使蓝浦生均北上。
丁、奉军自开封退往黄河北岸。
戊、南京北伐军第一路第二第三纵队(赖世璜军、刘峙师)占江苏盐城。
己、蓝浦生电英外部,拟助王宠惠调和南北(6.4外部不允)。
6.4(五,五)甲、国民联军方振武自襄城合右路军孙连仲、南路军岳维峻进攻南阳之吴佩孚残部。
乙、南京北伐军第一路第四纵队(陈诚师)占江苏宝应。第三路第一纵队(叶开鑫军)占宿迁。
丙、中共中央委员会要求国民党「削平湖南反革命」,摧毁许克祥等之组织,宣布工农组织及中共在湖南得享完全自由,并武装农民,另发表「告全国农民群众书」。
丁、奉系内部不协,吴俊升张作相等主退出关外,杨宇霆张学良等主与阎锡山蒋中正妥协。
戊、布哈林在联共莫斯科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国革命,驳斥托洛斯基,强调土地改革的重要性,使国民党左派农民化、工人化(1927.11托洛斯基被开除党籍)。
6.5(五,六)甲、蒋总司令下令通缉鲍罗廷、陈独秀、徐谦、邓演达。
乙、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将5.31所得第三国际训令交汪兆铭。汪转告孙科、谭延闿、陈友仁。
丙、武汉政治会议议决解除鲍罗廷顾问合同。
丁、唐生智派周斓到长沙代理省府主席,许克祥走湘潭(旋率部赴零陵,入粤北连县)。
戊、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令共产党人刘一峰、李松风、方志敏、王枕心等二十二名出境,暂停全省总工会、农民协会活动,收缴农民自卫军枪械。
己、上海等地反对日本出兵运动(日在野党亦反对出兵)。
庚、阎锡山电张作霖,晋军停驻井陉,张学良亦函阎斡旋妥协。
辛、太原各界欢迎革命军大会,推阎锡山为国民革命军北方军总司令。
壬、武汉北伐军张发奎占开封。
癸、南京北伐军第一路陈诚师占领清江浦(淮阴),曹万顺军占领涟水,刘峙师占领阜宁。
6.6(五,七)甲、汪兆铭、谭延闿、唐生智、徐谦、顾孟余、孙科自汉口赴郑州(6.7到)。
乙、邓演达到潼关,促冯玉祥东去郑州。
丙、杨森第二十军进至仙桃镇,与武汉之第二军第六军相战。
丁、阎锡山在太原就任国民革命军北方军总司令职,分编所部为十军。
戊、「大兴」轮在汕头沉没,溺毙五百余人。
6.7(五,八)甲、南京中央党部为日本出兵事通令全国民众,对日作示威运动,经济绝交。
乙、南京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决恢复林森、张继、谢持、居正、邹鲁、石瑛、石青阳、茅祖权、沈定一党籍。南京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在江苏浙江试办大学区制。
丙、张发奎部自开封回师武汉。
丁、田维勤为冯玉祥所杀。
6.8(五,九)甲、五月九日鼓浪屿英工部局干涉民众游行事件,圆满解决。
乙、南京国民政府任王世杰为法制局长。
6.9(五,一○)甲、南京北伐军第二路第一纵队(第四十四军)叶开鑫(原第三路第一纵队)占海州,孙传芳军退往鲁南,白宝山部师长郑绍虔投诚,改编为第三十一军。
乙、自武长路东退之夏斗寅师占大冶进攻黄州。
丙、冯玉祥、于右任、邓演达自潼关到郑州。
丁、阎锡山代表在北京与奉方接洽。
戊、日使拒北京外交部之出兵抗议。
己、英兵一队到北京。
庚、南京教育行政委员会议决裁教育厅,行大学区制。
第12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