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111章
4.1(二,二九)甲、北京公使团会议多数赞成日本不用武力调查南京事件之主张,对天津租界警备亦有讨论。
乙、武汉宣布上海外交政策:(一)要求撤退外兵,(二)谈判收回租界。
丙、武汉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一)鲍罗廷提议,发表:1对日、英民众宣言。2由国际工人代表对世界工人阶级宣言。3对本国民众宣言。4对武装同志宣言(3.4两项应加入打破反动派与帝国主义者妥协阴谋一层意见)。由陈友仁、顾孟余、陈公博起草。(二)承认上海纠察队为维持革命秩序之合法武力,如军政长官有任意解散者即为反革命。(三)重庆卫戍司令王陵基于三月三十一日压迫市民大会,予以撤职,交刘湘查办。(四)改组江西省政府,以朱培德代李烈钧为主席,姜济寰、刘芬、张国焘、王均等为委员。
丁、湖南审理土豪劣绅法庭成立。
戊、汪兆铭自莫斯科回抵上海,蒋中正、吴敬恒、蔡元培、张人杰等来晤。
己、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印度人)偕谭平山自广州抵长沙,受热烈欢迎。
庚、卢香亭因与孙传芳意见不合(卢主截击直鲁军),自江北回天津。
4.2(三,一)甲、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吴敬恒、蔡元培、张人杰、古应芬、李煜瀛、李宗仁、黄绍竑、陈果夫在上海开全体紧急会议,蔡元培主席,由吴敬恒正式提出检举「共产党连结容纳于国民党之共产党员,同有谋叛证据」案,并由各委员报告共产党在湘鄂赣皖浙沪不利于国民党之行为,当即决议将首要各人咨中央执行委员会,以非常紧急处置,就近知照军警暂时分别看管或监视,免予活动,南京上海开始清党运动(传武汉拟罢免蒋中正职)。
乙、李济琛、黄绍竑分自粤桂到上海,与蒋中正会商应付共产党及时局办法。
丙、蒋中正解散第一军第一、第二师政治部。
丁、冯玉祥电武汉,表示中立。
戊、江西共产党方志敏等联合驻防南昌之第三军朱培德部第七师师长王均、教导团长朱德,捣毁省党部、教育厅,逮捕教育厅长程天放及省党部委员罗时实等。
己、武汉中央常会扩大会议议决:一、令蒋总司令克日离沪赴宁,专任军事。二、第一军第二师长刘峙及李济琛免职查办。三、上海交涉员郭泰祺永远开除党籍,予以查办。
庚、武汉中政会设置土地委员会,商解决土地问题(徐谦、顾孟余、谭平山、毛泽东、邓演达为委员)。
辛、英舰护送商船经湖北秭归,不服驻军检查,以机关枪射击,死伤驻军二十余人。
壬、日本政友会抨击日政府对南京事件处置软弱。
4.3(三,二)甲、汪兆铭与蒋中正会晤于上海孔祥熙宅(由孔夫人宋蔼龄居间斡旋),决定由汪制止武汉派之反蒋运动,免鲍罗廷职,蒋允通电所有党务政治均由汪负责,统一于中央,本人专心军旅,对汪完全服从(是日汪又晤胡汉民,告以暂不执行武汉命令,各省有权惩治不法份子,党务问题定于4.15在南京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解决)。
乙、上海总工会限令各级工会于4.5前赴总工会登记。
丙、上海工会联合会成立(对抗上海总工会)。
丁、汉口日水兵杀死人力车夫刘丙戍,激动公愤,捕日商人四,水兵六。日水兵二百余登岸,开机关枪三次,死华人十,伤八十(日人死二)。日侨撤退。
戊、福州举行拥蒋(中正)护党大会,主肃清跨党份子。
己、程潜离南京西去武汉(是日蒋中正委程潜为南京卫戍司令)。
庚、上海公共租界以补英兵防护为名,将增收华人巡捕捐二成五,各团体抗缴。
辛、苏俄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全体会议,史达林与托洛斯基等争论中国问题(4.16闭会)。
壬、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偕国际工人代表团抵武汉。
4.4(三,三)甲、汪兆铭电告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回国,又与蒋中正等会商党务、政治办法:(一)宣言合作,勿趋极端,(二)汪复职以前武汉命令无效,(三)纠正各团体不合正轨之行动。
乙、刘少奇等召开之湖北总工会代表大会判处郭聘伯、袁子英、卢士信等八人死刑(罪状是反革命工贼,4.14复由人民审判委员会判决)。
丙、武汉卫戍司令唐生智向日总领事道歉,请日水兵撤退无效(日本对华政策已趋强硬)。
丁、驻南通之孙传芳军师长李宝璋与革命军接洽投诚。
4.5(三,四)甲、汪兆铭与中国共产党首领陈独秀在上海联合发表告两党同志书:共产党承认中国国民党及三民主义在中国革命中之需要,无产阶级独裁不致发生,国民党不怀疑联共政策,彼此应立即抛弃相互间的怀疑,事事协商进行。
乙、汪兆铭、蒋中正、李济琛、柏文蔚、李宗仁、宋子文、黄绍竑、白崇禧、蔡元培、吴敬恒、李煜瀛、古应芬、甘乃光等在上海会议,吴对汪与陈独秀宣言有所质问,议决十五日在南京开中央执监委员联席会议,并规定临时办法四条:(一)由汪通知陈独秀停止共党活动,(二)暂时否认武汉政府暨党部命令,(三)各党部团体及军队由负责人自行纠正,(四)工人纠察队及其他武装者应服从总司令指挥,否则认为反革命行为,严行取缔。
丙、蒋中正下令封闭自武汉迁来上海之总政治部(东路军政治部主任江东琴免职,以陈群继任)。
丁、于右任派代表邹均赴汉口,报告党政军状况,并请示西北之政略军略(5.17邹正式提出报告)。
戊、武汉中央执行委员会电令蒋中正克日赴宁,专任军事,在未得政府命令以前,勿发表外交意见,一切交涉,由政府直接办理,并欢迎汪兆铭来汉。
己、第六军军长程潜及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祖涵自南京秘密到汉口。
庚、朱培德接任江西省政府主席,以朱德为南昌公安局长,李烈钧东走浙江。
辛、直鲁军第八军长兼渤海舰队司令毕庶澄因前在上海与革命军接洽,被张宗昌、褚玉璞枪毙于济南。
壬、湖南特别法庭成立,惩治土豪劣绅(各县均设置)。
癸、武汉当局允释被捕日人。
子、日本阁议决将中国内地日侨完全退集汉口。
丑、史达林告苏俄共产党,继续利用国民党右派势力以对抗帝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