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四书章句集注>第5章
右第四章。
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夫,音扶。由不明,故不行。
右第五章。此章承上章而举其不行之端,以起下章之意。
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知,去声。与,平声。好,去声。舜之所以为大知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诸人也。迩言者,浅近之言,犹必察焉,其无遗善可知。然于其言之未善者则隐而不宣,其善者则播而不匿,其广大光明又如此,则人孰不乐告以善哉?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权度业切不差,何以与此?此知之所以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
右第六章。
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攏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予知之知,去声。罟,音古。让,胡化反。阱,才性反。辟避同。期,居之反。罟,纲也;让,机槛也;陷阱,坑坎也,皆所以掩取禽兽者也。择乎中庸,辨别众理,以求所谓中庸,即上章好问、用中之事也。期月,匝一月也。言知祸而不知辟,以况能择而不能守,皆不得为知也。
右第七章。承上章大知而言,又举不明之端,以起下章也。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回,孔子弟子颜渊名。拳拳,奉持之貌。服,犹著也。膺,胸也。奉持而著这心胸之间,言能守也。颜子盖真知之,故能择能守如此,此行之所以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明也。
右第八章。
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均,平治也。三者亦知、仁、勇之事,天下之至难也,然不必其合于中庸,则质之近似者皆能以力为之。若中庸,则虽不必皆如者之难,然非义精仁熟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不能及也。三者难而易,中庸易而难,此民之所以鲜能也。
右第九章。亦承上章以起下章。
子路问强。子路,孔子弟仲由也。子路好勇,故问强。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与,平声。抑,语辞。而,汝也。抑而强与?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宽柔以教,谓含容巽顺以诲人之不及也。不报无道,谓横逆之来,直受之而不报也。南方风气柔弱,故以含忍之力胜人为强,君子之道也。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衽,席也。金,戈兵之属。革,甲胄之属。北方风气刚劲,故以果敢之力胜人为强,强者之事也。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此四者,汝之所当强也。矫,强貌。《诗》曰“矫矫虎臣”是也。倚,偏著也。塞,未远也。国有道,不变未远之所守;国无道,不变平生之所守也。此则所谓中庸之不可能者,非有以自胜其人欲之私,不能择而守也。君子之强,孰大于是?夫子以是告子路者,所以抑其血气之刚,而进之以德义之勇也。
右第十章。
子曰:“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素,按《汉书》当作索,盖字之误也。索隐行怪,言深求隐僻之理,而过为诡异之行也。然以其足以欺世而盗名,故后世或有称述之者。此知之过而不择乎善,行之过而不用其中,不当强而强者也,圣人岂为之哉!君子遵道而行,半涂而废,吾弗能已矣。遵道而行,则能择乎善矣;半途而废,则力之不足也。此其知虽足以及之,而行有不逮,当强而不强者也。已,止也。圣人于此,非勉焉而不敢废,盖至诚无息,自有所不能止也。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不为索隐行怪,则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途而废,是以遯世不见知而不悔也。此中庸之成德,知之蛊、仁之至、不赖勇而裕如者,正吾夫子之事,而犹不自居也。故曰“唯圣者能之”而已。
右第十一章。
子思所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义者止此。盖此篇大旨,以知、仁、勇三远德为入道之门。故于篇首,即以大舜、颜渊、子路之事明之。舜,知也;颜渊,仁也;子路,勇也。三者废其一,则无以造道而成德矣。费,用之广也。隐,体之微也。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与,去声。君子之道,近自夫妇居室之间,远而至于天地之所不能尽,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可谓费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则隐而莫之见也。盖可知可能者,道中之一事,及其至而圣人不知不能。则举全体而言,圣人固有所不能尽也。侯氏曰:“圣人所不知,如孔子问礼、问官之类;所不能,如孔子不得位、尧舜病博施之类。”愚谓人所憾于天地,如覆载生成之偏,及寒暑灵祥之不得其正者。《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鸢,余专反。《诗·大雅·旰麓》之篇。鸢,鸱类。戾,至也。察,著也。子思引此诗以明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所谓费也。然其所以然者,则非见闻所及,所谓隐也。故程子曰:“此一节,子思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读者其致思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结上文
右第十二章。
子思之言,盖以申明首章道不可离之意也。其下八章,杂引孔子之言以明之。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道者,率性而已,固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远于人。若为道者,厌其卑近以为不足为,而反务为高远难行之事,则非所以为道矣。《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睨,研计反。《诗·豳风·伐柯》之篇。柯,斧柄。则,法也。睨,邪视也。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犹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视之犹以为远也。若以人治人,则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初无彼此之别。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台。盖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远人以为道也。张子所谓“以众人望人,则易从”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