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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吃神肉是一种顺势巫术1

关于杀神的做法,我们已经在社会发展达到农业阶段的民族中考察过了。我们已经见到谷物或其他庄稼的精灵通常表现为人或动物;我们还看到某些地方还流行这样一个风俗,每年杀掉神的人身代表或动物代表。为什么杀谷精要用杀谷精代表这种方式来表示呢?有一个理由在本书前面已经暗示过了:我们可以认为目的是要防止他或她(谷精常常是女性的)年老体弱,趁谷精还健壮的时候把谷精转到年轻力壮的继承者身上。除了希望更新他的神灵精力而外,也许还认为在收割者的镰或刀下面,谷精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它的崇拜者不得不勉强承认这种可悲的不可避免的事。但是,进一步看,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风俗,把神当圣餐吃,或是吃代表神的人或动物,或是吃人形或动物形的面包。从原始的观点看,这样吃神的躯体的理由是相当简单的。野蛮人大都认为吃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肉,他就不仅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体质特性,而且获得了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的特性。所以,如认为某生物是有灵性的,我们简单的野蛮人自然希望吸收它的体质的特性同时也吸收它的一部分灵性。通过肉食的媒介就能获得种种善恶,这种普遍的信念最好还是用例子来证明,有些例子甚至并不提出食物是神的躯体或血这种托词。这种理论构成广泛的门类众多的交感或顺势巫术的一部分。
例如,克里克人、切罗基人和与他们同宗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都相信自然具有一种特性,能将人和动物所吃的东西或他们感官所接触的物体的素质转移给人和动物;以鹿肉为食的人,就身体素质来讲,比以笨重的熊的肉为食的人,手脚要迅捷得多、灵活得多;和以无能的普通的家禽、粗笨驯服的牛、笨重的在泥里打滚的猪为食的人比起来也是一样。他们中的几位老人就是提出这样的理由,并且说,在从前,他们的一些最大的头领在食物上总是遵守一条规矩,很少吃质地粗劣或行动笨重的禽兽,认为吃了这种动物会使全身迟钝笨拙,没有足够的精力行使他们重大的、行政或宗教的职权”。厄瓜多尔的扎巴罗印第安人“除了不得已而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决不吃笨重的貘和野猪的肉,只吃鸟、猴、鹿、鱼等等,他们辩解说主要是因为吃了笨肉,他们会像供给他们肉食的动物一样,变成笨手笨脚,妨碍他们的灵敏,使他们不适于打猎”。同样,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不吃跑得慢、飞得慢或游得慢的兽、鸟或鱼类,唯恐吃了它们的肉,就失去敏捷能力,到紧要时刻不能逃脱他们的敌人。加勒比人不吃猪肉,怕吃了猪肉会使他们长出猪一样的小眼睛;他们不吃乌龟,怕吃了乌龟,会变得跟乌龟一样又笨又重。西非洲的范恩人为了类似的原因,壮年时绝不吃乌龟;他们觉得如果吃了乌龟,他们腿的精力和速度就会失去。但是老年人可以随便吃乌龟,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跑动的能力,吃了走得慢的动物的肉也没有什么害处。
许多野蛮人不敢吃走得慢的动物,怕他们自己也变成手足迟缓。南极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一个游牧部落的人却故意吃这种动物的肉,他们为吃肉提出的理由表明野蛮哲学出奇的精细。他们认为他们追逐的猎物会受到猎人体内食物的感应,他如果吃了跑得快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快,逃脱猎人;如果他吃跑得慢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慢,猎人就能赶上杀掉它,为了这个缘故,打大羚羊的猎人决不吃又快又灵活的羚羊的肉;他们连用手摸都不摸它,因为他们认为羚羊是一个很活泼的动物,晚上也不睡觉,如果吃了羚羊,他们要猎取的大羚羊也会不愿睡觉,连晚上也不睡。那么,他们怎么去捉它呢?
纳马夸人不吃野兔的肉,因为他们觉得野兔肉会使他们胆小,像野兔一样,但是他们吃狮子肉,喝豹子或狮子血,以求获得这些野兽的勇气和力量。卡拉哈里游牧部落的人不让孩子吃豺狗的心,怕豺狗的心会使孩子像豺狗一样怯懦,但让孩子吃豹子心,使孩子们像豹子一样勇猛。东非洲的瓦戈戈人杀了一头狮子,他就把狮子的心吃掉,为的是想要像狮子一样勇敢;他认为吃母鸡的心会使他胆怯。当严重的疾病侵袭祖鲁人的村庄的时候,术士就拿一块非常老的豹的骨头,或是老母牛、老公牛,或其他非常老的动物的骨头,让健康人和病人都吃,为的是要他们吃了这种骨头,能活得像该动物那么老。为了使年老的阿松返老还童,女巫米迪阿用长命鹿的肝比九代人还活得久的一头母牛的头煎成药水注射到老人的血管里。
在婆罗洲西北部的达雅克人中,青年男子和武士都不吃鹿肉,因为鹿肉会使他们像鹿一样怯懦;但妇女和很老的老头可以随便吃鹿肉。同一地区的卡亚人,他们对吃鹿肉的坏影响也有同样的看法,不过,只要鹿肉是在露天下做熟的,他们就吃这种危险的食物,他们认为这时鹿的胆怯的精灵已经跑到丛林里去了,所以不会进入吃肉者的身体。阿伊诺人认为秧鸡的心特别聪明,它说起话来最有力量。所以杀了秧鸡,得立即剖腹挖心,趁热的时候或趁它未受任何损害的时候把它吞了。如果一个人这样吞了秧鸡心,他就会变得非常机灵和聪明,能够驳倒所有和他争辩的人。印度北部的人们认为如果谁吃了猫头鹰的眼珠,谁就会和猫头鹰一样,黑夜也能看见东西。
堪萨斯印第安人出发打仗之前,常在酋长的小屋里举行宴会,主菜是狗肉。印第安人说,狗为了保护它的主人,宁愿让自己被砍成几块,这样的动物准会激起勇气。东印度群岛的布鲁人和阿鲁人吃狗肉,为的是打仗时勇敢灵活。在新几内亚的莫尔斯比港今巴布亚几内亚的首都和莫图莫图地区的巴布亚人中,少年人吃壮猪、袋鼠和大鱼,为的是获得动物和鱼的力量。澳大利亚北部有一些土人认为吃了袋鼠或鸸鹋的肉,他们就能比从前跳得高些,跑得快些。阿萨姆的米里人看重老虎肉,把它当作人的食物;老虎肉使他们有力、勇敢。但是“妇女不适于吃;那会使她们太意志坚强”。在高丽即今朝鲜,作为使人勇敢的手段,老虎的骨头比豹子的骨头价钱要高。汉城有一位唐人买了一只完整的老虎,全部吃下,以求能像老虎那样勇猛。北欧神话中,国王奥楠德的儿子殷吉奥德年轻时很懦弱,但他吃了狼心以后,变得非常勇敢;希奥尔图得到力量和勇气是由于吃了熊心喝了熊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