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程传君子之所解者,谓退去小人也,小人去,则君子之道行,是以吉也。
集说吴氏曰慎曰:君子能有解,则小人退矣。小人若未退,则是君子未能解也,以小人之退,验君子之解,虽不言有孚,而有孚之义明矣。
案如郑氏说,则须云君子果能有解,则虽小人亦信之,而回心易行,不待黜抑而自退矣。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程传至解终而未解者,悖乱之大者也,射之所以解之也,解则天下平矣。
集说吴氏曰慎曰:天下之难,由小人作,群比如拇,邪媚如狐,鸷害如隼。解拇获狐射隼而难解矣,故《解》卦以去小人为要义。
案五以前所解者,但总名之为小人耳,此则曰“悖”,内乱外乱之别也,在有虞则共驩者内乱也,三苗者外乱也。
390本义君子修身所当损者,莫切于此。
程传山下有泽,气通上润与深下以增高,皆损下之象。君子观《损》之象,以损于己,在修己之道所当损者,唯“忿”与“欲”,故以惩戒其忿怒,窒塞其意欲也。
集说虞氏翻曰:兑说故“惩忿”,艮止故“窒欲”。
孔氏颖达曰:“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杨氏时曰:“损”,德之修也。所当损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于视听貌言,终于忿思难,见得思义者,以此。
《朱子语类》:问:何以“窒欲”,伊川云思,此莫是欲心一萌,当思礼义以胜之否。
曰:然。
王氏申子曰:和说则无忿,知止则无欲,故曰修德之要也。
案凡大象配两体之德者,皆先内后外,故当以虞氏之说为是,《益》象亦然。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本义“尚”“上”通。
程传“尚”,上也。时之所崇用为尚,初之所尚者,与上合志也。四赖于初,初益于四,与上合志也。
案《易》例,初九与六四虽正应,却无往从之之义,在下位不援上也。唯《损》
初爻言“遄往”,而《传》谓“上合志”,盖当损下益上之时故也。
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程传
九居二,非正也,处说,非刚也,而得中为善。若守其中德,何有不善,岂有中而不正者,岂有中而有过者。二所谓“利贞”。谓以中为志也,志存乎中,则自正矣,大率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能守中则有益于上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言九二所以能居而气守贞,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适也。
王氏宗传曰:顺从为事,则在己者所损多矣!以道自守,乃所以益之,故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中以为志”,则在己者无失,而益上之实,亦无出诸此。
一人行,三则疑也。
第29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