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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集说崔氏憬曰;物在颐中,隔其上下,因啮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于上下之间,有乱群者,当用刑法之,故言“利用狱”。
石氏介曰:大凡柔则言“上行”,刚则言“来”。柔下刚上,定体也。刚来,如《讼》、《无妄》、《涣》等,刚体本在上而来下。“上行”,如《晋》、《睽》、《鼎》、《噬嗑》等。
柔体本在下,今居五位为上行。
朱氏震曰:六五柔中,“不当位”也。施于用狱,无若柔中之为利。盖人君止于仁,不以明断称。以皋陶宁失不经,曾子哀矜而勿喜之言观之,则不在明断审矣。
赵氏汝楳曰:体卦之画,则宽严胥济。体卦之德,则明清善听。体卦之象,则狱不淹宿。噬以刚动而能嗑,《彖》言“利用狱”,疑当以刚能断制。而圣人归之六五之柔,其哀矜惟良之义乎!大君在上,三又而后制刑,德虽柔,于狱则利。
俞氏琰曰:《噬嗑》倒转为《贲》,亦有“颐中有物”之象。而以为《贲》,何耶?
曰:凡噬者必下动,《贲》无震,故不得为《噬嗑》也。夫颐而中虚,则无事于噬而自可合。今有物焉,则窒塞矣。苟不以齿决之,乌得而合,故噬已则嗑。嗑则窒者去而上下亨通。故文王曰“噬嗑亨”。孔子添一而字,盖谓噬而嗑之则亨,不噬则不嗑,不嗑则不亨也。
贲,亨。
本义“亨”字疑衍。
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
本义以卦变释卦辞。刚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说“天文”上当280集说苏氏轼曰:《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着者,《贲》之《彖传》
也。故学者治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往来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
胡氏炳文曰:“柔来而文刚”,是以刚为主也。刚往文柔,必曰“分刚上而文柔”者,亦以刚为主也。故《本义》于柔文刚,则曰阳得阴助,于刚文柔,而不曰阴得阳主。盖一阴下而为离,则阴为阳之助,而明于内。一阳上而为艮,则阳为阴之主,而止于外,是知皆以刚为主也。
何氏楷曰:刚为质,柔为文,“柔来”“文刚”,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
“分刚上而文柔”者,非以刚为文也。分刚画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无质之文非文已。
张氏振渊曰:“柔来”“文刚”,是当质胜之余,而以文济之。“刚上”“文柔”,是当文胜之后,而以质救之,二者皆以质为主。

“亨”与“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来而文刚”者,见刚当以柔济之,而后可通也。“刚上”“文柔”者,见柔当以刚节之。而柔之道不可纯用以行也,何氏张氏质文之说极明。
又案:“刚上”“文柔”而曰“分”者,本子内之诚实,以为节文之则,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义又以卦德言之。止,谓各得其分。
程传
卦为贲饰之象,以上下二体,刚柔交相为文饰也。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乃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贲》也。天下之事,无饰不行,故《贲》则能“亨”也。“柔来而文刚,故亨”,柔来文于刚,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为《贲》也。《贲》之道能致亨,实由饰而能亨也。“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于艮之上也。事由饰而加盛,由饰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柱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贲饰之道,非能增其实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显盛,故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进也。二卦之变,共成《贲》
义。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盖离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进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阴阳刚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于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谓处于文明也。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
281胡氏允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粲然有礼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则卦中离明而艮止者也。
王氏应麟曰:《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何氏楷曰:止者限而不过之谓。一文之一止之而文成,礼以节文为训,即此意。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本义极言《贲》道之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