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简曰:《未济》之终,甫及《既济》,而复以濡首戒之。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总论
郑氏汝谐曰:《既济》“初吉终乱”,《未济》则初乱终吉,以卦之体言之,《既济》则出明而之险,《未济》则出险而之明。以卦之义言之,济于始者必乱于终,乱于始者必济于终,天之道物之理固然也。
邱氏富国曰:内三爻,坎险也。初言濡尾之吝,二言曳轮之贞,三有征凶位不当之戒,皆未济之事也。外三爻,离明也。四言“伐鬼方”有赏,五言“君子之光有孚”,上言“饮酒无咎”,则未济为既济矣。
万氏善曰:《泰》之变为《既济》,《否》之变为《未济》,盖《既济》自《泰》而趋《否》者也,《未济》自《否》而趋《泰》者也。故《既济》爻辞无吉者,以其趋于《否》
也。《未济》爻辞多吉,以其趋于《泰》也。《否》《泰》者,治乱对待之理。《既济》、《未济》者,《否》《泰》变更之渐也。
吴氏曰慎曰:《易》之为义,不易也。交易也,变易也。乾坤之纯,不易者也。《既济》《未济》,交易变易者也。以是始终,《易》之大义。
256彖上传本义“彖”,即文王所系之辞。“上”者,经之上篇。“传”者,孔子所以释经之辞也。后凡言传者放此。
案
《彖传》者,孔子所以释文王之意。先释名,后释辞。其释名则杂取诸卦象卦德卦体,有兼取者,有但取其一二者,要皆以传中首一句之义为重。如《屯》则“刚柔始交而难生”,《蒙》则“山下有险”,皆第一义也。释辞之体,尤为不一。有直据卦名而论其理者,有杂取卦象卦德卦体者,盖辞生于名。就文王本文观之,则据卦名而论其理者正也。然名既根于卦,则辞亦不离乎卦,杂而取之。一则所以尽名中之緼,以见辞义之有所从来。一则以为二体六爻吉凶之断例,而见辞义之无所不包也。唯《乾》、《坤》、《坎》、《离》、《震》、《艮》、《巽》、《兑》八卦不释名者,八卦之名,文王无改于伏羲之旧,而其德其象,相传已久,不待释也。唯《坎》加口“习”字,有取于重卦之义,故特释之。其释辞则亦杂取德象,与其爻位。如释《乾》“元亨利贞”之辞,则以天言之者,其卦象也。以九五言之者,其爻位也。释《坤》辞以地,释《坎》辞以水,释《震》
辞以雷,则皆卦象也。释《坎》以刚中。释《离》以柔中,释《艮》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释《巽》曰“刚巽”“柔顺”,释《兑》曰“刚中”“柔外”,则皆爻位也。先明《乾》卦,则诸卦可通矣。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本义
此专以天道明《乾》义,又析“元亨利贞”为四德,以发明之,而此一节首释元义也。“大哉”,叹辞。“元”,大也,始也。“乾元”,大德之大始,故万物之主,皆资之以为始也。又为四德之首,而贯乎天德之始终,故曰“统天”。
集说九家易曰:《乾》者纯阳,天之象也。观《乾》之始,以知大德。唯天为大,故曰“大哉”。“元”者,气之始也。
《朱子语类》云:“乾元”只是天之性,不是两个物事。
又云:“元”者用之端,而“亨利贞”之理具焉,至于为“亨”为“利”为“贞”,则亦”元”之为耳,此元之所以包四德也。若分而言之,则“元亨”诚之通,“利贞”
诚之复。其体用固有在矣,以用言,则“元”为主,以体言,则“贞”为主。
又云:“元”者,天地生物之端倪也。“元”者生意,在“亨”则生意之长,在“利”
则生意之遂,在“贞”则生意之成。若言仁便是这意思,仁本生意,生意则恻隐之心也。
苟伤着这生意,则恻隐之心便发。若羞恶,也是仁去那义上发。若辞让,也是仁去那礼上发。若是非,也是仁去那智上发。若不仁之人,安得更有义礼智。
257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本义此释《乾》之“亨”也。
集说杨氏万里曰:彖言“元”“利贞”,而独不言“亨”者,盖“云行雨施”,即气之“亨”也,“品物流形”,即形之亨电。
俞氏琰曰:前言“万物”,此言“品物”。万与品,同与异与?“元”为禀气之始,未可区别,故总谓之“万”。“亨”则流动形见,而洪纤高下,各有区别,放特谓之“品”。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本义“始”,即元也。“终”,谓贞也。不终则元始,不贞则无以为元也。此言圣人大明乾道之终始,则见卦之六位,各以时成,而乘此六阳以行天道,是乃圣人之“元亨”也。
第21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