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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案“资斧”古本作“齐斧”为是。盖因承《旅》卦同音而误也。《说卦》“齐乎《巽》”。
齐斧者,所以齐物之斧也。
总论苏氏濬曰:“巽”者,入也。然所谓入者,岂徒藉口于迂徐《渐》次之功,23058兑.兑上.兑下程传
《兑?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物相入则相说,相说则相入,《兑》所以次《巽》也。
兑,亨,利贞。
本义
“兑”,说也。一阴进乎二阳之上,喜之见乎外也。其象为“泽”,取其说万物,又取坎水而寒,其下流之象。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盖说有亨道,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
程传“兑”,说也,“说”,致亨之道也。能说于物,物莫不说而与之,足以致亨。
然为说之道,利于贞正,非道求说则为邪谄而有悔咎,故戒“利贞”也。
集说焦氏竑曰:人有喜说必见而在外,盖阳假阴之和柔以为用。喜说非由于阴也,故二阴一阳,则阳为之主。二阳一阴,则阴非为主,但为阳之用耳。

地有积湿,春气至则润升于上。人身有血,阳气盛则腴敷于色,此《兑》为泽为说之义,盖说虽缘阴,而所以用阴者阳也。入有柔和之质,而非以忠直之心行之,则失正而入于邪矣,故“利贞”。
初九,和兑,吉。
本义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又无系应,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初虽阳爻,居说体而在最下,无所系应,是能卑下和顺以为说,而无所偏私者也。以和为说,而无所偏私,说之正也。阳刚则不卑,居下则能巽,处说则能和,无应则不偏,处说如是,所以“吉”也。
集说蔡氏渊曰:爻位皆刚,不比于柔,得说之正,和而不流者也,故“吉”。
吴氏澄曰:六画唯初不比阴柔,说道之善。故曰“和”。
赵氏玉泉曰:阳刚则无邪媚之嫌,居下则无上求之念,无应又无私系之累,其说也不谄不渎,中节而无乖戾,“和兑”之象,如是则说得其正矣。
来氏知德曰:“和”,与《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同。谓其所说者无乖戾之私,皆性情之正,道义之公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本义刚中为“孚”,居阴为“悔”。占者以“孚”而“说”,则“吉”而“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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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比阴柔,阴柔小人也。说之则当有“悔”,二刚中之德,孚信内充,虽比小人,自守不失。“君子和而不同”,说而不失刚中,故“吉”而“悔亡”,非二之刚中则有悔矣,以自守而亡也。
集说王氏宗传曰:六三阴柔而不正,所谓非道以说者也。而二比之,疑于有“悔”
矣,然二以刚居中,诚实之德,充足于内,故虽与二同体,而无失己之嫌,此其“悔”
所以“亡”也。
龚氏焕曰:九二阳刚得中,当说之时,以孚信为说者也。己以“孚”信为“说”,人不得而妄说之,所以“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