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第123章
凡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又有阴阳配合(掌禹锡等按蜀本注云∶”凡天地万物皆有阴阳,大小各有色类,寻究其理,并有法象。故毛羽之类,皆生于阳而属于阴。鳞介之类,皆生于阴而属于阳。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肾。余皆以此推之,倒可知也。“),子母兄弟(掌禹锡等按蜀本注云∶”若榆皮为母,浓朴为子之类是也。“),根茎花实,草木骨肉。又有单行者,有相须视用使合和视之。”)。又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又有有毒无毒,阴干曝干,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新陈,并各有法也。
凡采药时月,皆是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华、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尔。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也。
凡本草说阴干者,谓就六甲阴中干之。又依遁甲法,甲子旬阴中在癸酉,以药着酉地也实谓不必然,正是不露日暴,于阴影处干之尔,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今按《本草》采药干者,皆多恶。至如鹿茸,《经》称∶阴干皆悉烂令坏,今火干易得且良。草木根苗,皆恶,九月以前采者,悉宜日干,十月以后采者,阴干乃好。),若幸可而用,益当
论三品药畏恶相反内容:寻万物之性,皆有离合。虎啸风生,龙吟云起,磁石引针,琥珀拾芥,漆得蟹而散,麻得漆而涌,桂得葱而软,树得桂而枯,戎盐累卵,獭胆分杯,其气爽有相关感,多如此类,其理不可得而思之。至于诸药,尤能递为利害,先圣既明有所说,何可不详而避之?时人为方,皆多漏略,若旧方已有,此病亦应改除,假如两种相当,就其轻重,择而除之。伤寒赤散,吾常不用藜芦,断下黄连丸,亦去其干姜,而施之无不效,何忽强以相憎,苟令共事乎?相反为害,深于相恶。相恶者,谓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犹如牛黄恶龙骨,而龙骨得牛黄更良,此有以制伏故也。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今画家用雌黄、胡粉相近,便自黯妒,粉得黄即黑,黄得粉亦变,此盖相反之证也。药理既昧,所以不效,人多轻之。今按方处治,必恐卒难寻究本草,更复抄出其事在此,览略看之,易可知验。而《本经》有直云茱萸、门冬者,无以辨山、吴、天、麦之异,咸宜各题其条。又有乱误处,譬如海蛤之与甲,畏恶正同。又有诸芝使薯蓣,薯蓣复使紫芝,计无应如此,不知何者是非,亦且并记,当更广验正之。又《神农本经》相使正各一种,兼以药对参之,乃有两、三,于事亦无嫌。
其有云相得共疗其病者,既非妨避之禁,不复疏出。
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其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大和浓,不为仓卒之效,然而岁月常服,必获大益。
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寅、卯、辰、巳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其中药性,疗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应人。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午、未、申、酉之月,法万物成熟时也。
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其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体收杀,故云应地。一百二十五种者,当谓戌、亥、子、丑之月,法万物枯壮时也。兼以闰之盈数加之。《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也。今所举其纲目,以明药之品数。其《本草》中唐之所附,名医尝用加添之药,不在此例也。
论服药食忌内容: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等物。
有黎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