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把我向前引到一点。”红“平常是当做一个宾辞看,是指一个共相。为适合哲学上的分析,我倒愿意有一种语言,在这种语言中,”红“是一个主辞。固然我不能说把它称为共相绝对是错误,我不能不说这样称呼它是引起混乱。这一点关连到斯特劳逊先生所说的我的”在逻辑上是不幸的那个名称学说“(第39页)。他不屑于提一提为什么他认为这个学说”在逻辑上是不幸的“。我希望他在将来什么时候关于这一点对于我们会有所开导。
这把我引到一个基本分歧之点,这是我和斯特劳逊先生所附和的那许多哲学家们之间的分歧。他们认为普通的语言就够好的,不但对日常生活说是如此,而且对哲学来说也是如此。正相反,我认为普通语言中充满了暧昧与粗陋。要想把它弄得精密正确,就需要在词汇和句法这两方面把普通语言加以改变。大家都承认物理学、化学和医学每一门都需要一种语言,这种语言不是日常生活上的语言。我就看不出为什么只有哲学不许也这样想法子接近精细和正确。请以日常语言中的一个最普通的字为例,就是”日“这个字。这个字的最庄严的使用是见于《创世纪》的第一章和《十诫》中。为想把安息”日“弄得神圣,正宗犹太人就只得把”天“这个字弄得精确,这个精确的意义是这个字在通常的话里所没有的。他们给这个字的定义是:从日落到下一个日落的那段时间。由于力求精确的一些别的理由,天文学家们有三种日:真太阳日、平均太阳日和恒星日。这有不同的用法:如果你是说明亮的时间,用真太阳日合适;如果你被判处十四天徒刑不能用别的法子代替,用平均太阳日合适;如果你是想法估计潮汐在防碍地球自转上的影响,用恒星日合适。所有这四种日——十诫、真、平均和恒星日——都比”日“这个字的普通用法精确。如果天文学家们服从一些近来的哲学家们所显然赞助的禁令,不要有精确性,则整个天文学就是不可能的了。
为了有专门性,不同于日常生活上的语言的专门语言是不可少的。我觉得那些反对语言上的新的东西的人,如果他们是生活在一百五十年前,想是坚持用尺和两,以为公分和克有断头台的气味。
在哲学里,造句法需要加以改正更甚于词汇。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主辞——宾辞的逻辑其为便利的原因是有赖于这样一件事实,就是,在地球的平常的温度下是有大体不变的”东西“的。在太阳的温度下就不是如此。在我们惯常的温度下也只大体上是如此。
我的叙述说原不是为分析那些说含有叙述的句子的人的心情的。斯特劳逊先生称”法国的国王贤明“这个句子为S,他这样说我:”他之所以能得到这个分析,显然是由于问他自己,在什么景况之下我们可以说凡是说S这句话的人是做了一个真的断言“。我觉得这并没有把我所做的说得正确。假定(当然决不会真有这样的事)斯特劳逊先生竟然那么卤莽,说他的女零工偷东西,她愤怒地回答道:”我从来不会没有害过人“。假定她品行端正,我以为她是说了一句正确的话,虽然若按斯特劳逊先生说话的时候所用的造句法的规则来说,她所说的话应该有这样的意义:”至少有一个时候我伤害了整个人类“。斯特劳逊先生不会以为她是要这样说,虽然他不会用她的那种话来表示她原来的那个意思。与此相仿,我是想求得一种更准确细密的思想来代替大多数人在脑中常有的那些混乱思想。
第9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