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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读自一八九六到一八九八那几年我所写的关于物理哲学的东西,现在看来,完全是胡言乱道。我很难想象怎能不做如此想。所幸在任何这种研究达到我认为可以发表的阶段,我改变了我整个的哲学,把我在那两年里所做的一切,统通忘掉。可是我在那个时候所做的笔记可能还有历史的价值。虽然这些笔记现在看来是误入歧途,我不认为比黑格尔的着作更是如此。以下是那几年我所做的笔记里的重要的几段:
论科学辩证法观念
(一八九八年一月一日)
先把空间和时间包括在内,借此得到一个对“现象”的关系比对纯逻辑更为密切的辩证法,看来是可能的。其与纯逻辑的不同也许不仅是由于范畴的系统配列,因为,在范畴与感觉之间也许有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化学的联合,这就导致一些新的观念,这些新的观念是只由以后的纯范畴的系统配列所得不到的。在这个辩证法里,我应当从这个结果开始,即,量是一个只能用于直接材料的概念,由于这样应用,就使这些材料变为间接的了。所以,辩证地从量而来的所有的东西实质上是和逻辑范畴不同的。逻辑范畴都不能应用于纯粹的直接材料。数学的成功既支持这种看法,又因这种看法得到解释。在“连续”和“充实”这些观念中,逻辑所无法找到的直接性,仍然还有,看来是可能的。这样,我们也许找到了一种把现象变为“实在”的方法,而不是先构成“实在”,然后遇到一种走不通的二元论。
但是必须说,在这种辩证法里,除去最后的阶段以外,在所有的阶段里,我们必须避免过于严格要求自圆。因为一种感觉上的成分总是存在的。我们不能把每个矛盾都看做是有损于我们的概念。有些矛盾必须看做是不可避免地来自感觉上的成分。因此,在这样的辩证可以构成之前,必须发现一种原则,用这个原则来把可避免的和不可避免的矛盾分别开。
我相信,唯一不可避免的矛盾将是属于量的矛盾,即,两件事物可以是相异的,即使在概念上完全相同,并且其差异可以是一个概念。看来,这个矛盾的必然性是来自这样一件事实,即,差异可以存在于感觉。
论几何学到动力学的过渡
一般认为物质可以由两种属性中的一种来做界说:广延,或力。但是,如果象讨论几何学所提示的那样,空间纯粹是相对的,广延就不能是物质的特点。广延只能是本体的作用。
因此就只剩了力,那就是说,原子只能被看做是力的无广延的中心,不是在本性上是有空间性的,只是由于其相互作用,才有位置。那么力只能由产生运动来表现其自己。对力的平衡的那种静的想法,是由动的想法演绎而来的。因此,几何学含有对物质的考虑。基本上必须把物质看做是在别的物质上产生运动的那么一种东西。在这里,我们对物质有一个主要是相对的看法,这个看法是合意的。而且,如果把物质当做最后范畴,这个看法的相对性是含有矛盾的。我们首先必须讨论运动定律,然后表明这些定律以及这些定律对物质的说法包含一些更多的东西,并且把我们引向某种别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