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岁户口人丁、田土税粮盐、茶钱钞之数、并于岁终书之。凡垦荒、兴屯、圈拨地土、征折漕粮、蠲免额赋及停罢岁办诸物、皆书。
诸王以下文武各官、岁给俸禄、及军士。月粮则例皆书
遇灾荒赈恤书、备荒事例、亦书
凡礼乐有新制更定者书衣冠车舆诸制度亦书
钱法则例、及更定者书
每岁圣节、元旦、冬至、庆贺筵宴皆书。颁历、进春、乡饮酒礼、亦书
内外文武官、有特恩赐、予皆书。
国子监、各省直学政条例、及裁并更革皆书。
直省乡试、文武会试、殿试、皆书。殿试制题、悉录全文考选庶吉士亦书所定各处科举额数及有更改者亦书。廷试贡生亦书。
凡铸给印记、皆书
丧葬礼仪、及上尊谥并册宝文皆书凡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薨、公侯伯、将军及在京文武官三品以上、在外督、抚、提、镇、布政司、按察司正官卒书。有赠谥祭葬赙赠立碑之类皆书
文武大小官员、殁于王事者书。有褒恤者书旌表前代忠义、亦书。
凡荐举隐、逸书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悉着乡里姓名、行实。
钦天监奏天象气候七政凌犯日月薄蚀皆书祥异亦书。
建言有关涉国体政事者、书。
遣使抚谕朝鲜等国、蒙古等部落、及封王、贝勒、贝子、公爵、除授官职、并一切赏赉优恤书。其朝贡宴赉、皆书。
凡纂修实录圣训及编辑书籍、皆书。
凡命将出师征剿驻防各处、皆书叙录军功内外兵政及督捕条例书
凡王公官员移驻、驿传烽堠有新设及更改者书
文武各官犯罪干系惩劝、有特旨罢黜及蒙恩宽宥者、书如犯奸恶叛逆之罪、不限官吏军民皆书。常律之外别有断罪条例亦书。
言官及文武臣僚、弹劾大臣之罪皆书。有职非大臣而所犯重者亦书。
修葺天地、宗庙、社稷、一应神祗坛场、及宫殿皆书。匾额亦书。
营建山陵书。亲王以下园寝、有奉敕者、亦书。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