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纳徵”至“天地也”。解云:即隐元年注云“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是也,何者?玄纁者,是天地之色故也。注“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解云: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兽故也。俪者,两也。两皮者,二仪之数。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时庄公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故因其有事於纳币,以无廉耻为讥。不讥丧娶者,举淫为重也。凡公之齐,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疏]注“凡公”至“致也”。解云:即下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齐”,“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之属是也。凡书至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故也。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据柯之盟不日,柯之会不致。
[疏]注“据柯”至“不致”。解云:即上十三年“冬,公会齐侯于柯”,不书日不致是也。
此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公如齐淫,与陈佗相似如一也。佗,大何反。
[疏]注“公如”至“如一也”。解云:即桓六年“蔡人杀陈佗”,传云“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是也。
祭叔来聘。不称使者,公一陈佗,故绝,使若我无君,以起其当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祭,侧界反。
[疏]注“不称使”至“小人”。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等是王使而皆称使。今此独不称使,故决之。何氏知不称使,是我无君之文者,正见闵二年“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言使?我无君”是也。若然,案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五年夏,“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桓八年春,“天王使家父来聘”。然则桓公篡逆,经犹称使而不绝之。庄公特淫,绝之者,桓四年伯纠之下,何氏云“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也”。然则桓公恶甚,故去二时以明不宜。庄公罪轻,故不言使以见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而巳。《春秋》见义,非唯一种,未可然怪也。
夏,公如齐观社。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观社者,观祭社。讳淫言观社者,与亲纳币同义。社者,土地之主。祭者,报德也。生万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天子用三牲,诸侯用羊豕。
[疏]注“讳淫”至“同义”。解云:谓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因其有事于观社,故以观社讥耳。注“天子”至“羊豕者”,解云:时王之礼。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荆何以称人?据上称州。
[疏]注“据上称州”。解云:即上十六年“秋,荆伐郑”之属是也。
始能聘也。《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修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称人当系国,而系荆者,许夷狄者不一而足。
第9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