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91章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因以备尊尊、亲亲也。九者,极阳数也。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者何”。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娣者何”。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诸侯”至“再娶”。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注“必以”至“人喜也”。解云:即《谷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注“所以防嫉妒”。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注“因以备”至“亲也”。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注“九者极阳数也”。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注“开媵路”。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疏]注“据姬归于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不媵,则当取。得书者张本文。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注“故书所至不当书”。解云:谓书媵是也。注“以起将有所详录”。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注“犹伯姬书媵也”。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注“言公”至“盟于鄄”。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以外事不素制,不豫设,故云尔。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也。盟不地者,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陈称人者,为内书,故略以外国辞言之。此陈侯夫人,言妇者,在涂也。加之者,礼未成也。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而盟不日者,起国家后背结之约,非结不信也。矫,居表反。难,乃旦反。背,音佩。
[疏]注“先是”至“不至”。解云:即上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十六年冬,“会齐侯、宋公”以下“同盟于幽”是也。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故知鲁侯不至矣。注“欲深谋伐鲁”。解云:正以善而详录之,故知欲伐矣。注“先书地”。解云:谓书鄄是也。注“明出竟乃得专之也”。解云:正以鄄为卫地故也。注“此陈”至“在涂也”。解云:即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是。注“加之者,礼未成也”。解云: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故加之绝之。若其巳配,礼宜言媵陈夫人,不假言之以绝也。注“冬齐”至“西鄙”。解云:即下经也。注“而盟不”至“不信也”。解云:以《公羊》之例,不信者书日,故如此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月者,再出也。不从四年巳月者,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