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据不以微及大”。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疏]“王人耳”。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注“剌王”至“可诛”。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注“而缓”至“自纳”。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注“王遣”至“能救”。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注“因为内杀恶”。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注“救例时”。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疏]注“据顿”至“书入”。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而言不复书入者,谓彼经直连围陈而言纳,不复别书入也。今此卫朔之事,去年已书伐卫讫,今复别言入,故如此注。篡辞也。上辟王不得言纳,故复从篡辞书入也。不直言篡者,事各有本也。杀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非杀而立者,以当国之辞言之。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诸侯有属讬力,加自文也。不书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杀而,申志反,下皆同。属,音烛。
[疏]注“上辟”至“言纳”。解云:即上五年传云“此伐卫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者是。注“故从”至“入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立、纳、入皆为篡辞故也。注“不直”至“本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所以不直言卫晋篡,齐小白篡,卫世子篡,而书其立、入、纳者,事各有本故也。注“杀而”至“言之”。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不去公子是也。所以然者,正以其弑君取国,不嫌非篡故也。注“非杀”至“言之”。解云:卫晋言立,蒯聩言纳,小白言入是也。所以然者,以其非杀而立,恐不成篡故也。注“国人立之曰立”。解云: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注“他国立之曰纳”。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是也。注“从外曰入”。解云:即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是也。注“诸侯”至“文也”。解云: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昭十三年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之属是也。注“因为”至“微弱”。解云:公子留本天子所立故也。其立公子留之事,说在上三年也。
秋,公至自伐卫。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之时。
[疏]“曷为”至“致会”。解云:即襄十一年“公至自会”是也。注“所伐”至“之时”。解云:即襄十一年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以下“伐郑,会于萧鱼。公至自会”是也。
不得意致伐。所伐国不服,兵将复用,国家有危,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皆例时。
[疏]注“所伐”至“从来”。解云:即襄十一年夏,“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已下“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公至自伐郑”是也。又僖四年春,“公会齐侯、宋公”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秋“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之属是也。
第7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