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言尔。末者,浅也。解不言入国意。曷为末言尔?据俱篡也。祭仲亡矣。亡,死亡也。祭仲亡则郑国易得,故明入邑则忽危矣,不须乃入国也,所以效君必死,国必亡矣。易,以豉反。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据上言出奔也。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言忽微弱甚於鸿毛,仅若匹夫之出耳,故不复录,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所以效十一年“君必死,国必亡”之文。今此传云“言忽为君之微也”已下者,可以终十一年“国可以存易亡”之文,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故得云祭仲之言也。注“解不”至“之嫌”。解云:权者,危险之事,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非徒然也。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故作经传以解之,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月者,善诸侯征突,善录义兵也。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於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侈,昌氏反,二传作“袲”。为桓,于伪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解云:正以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则言征伐例时,而此书月,故决之。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复,扶又反。
[疏]注“致者”至“伐郑”。解云:桓是篡贼,动作有危,今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注“致例时”。解云:即上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
冬,城向。向,式亮反。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解云: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故复连句问之。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
绝。曷为绝之?据俱奔也。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阴齐,越,犹走也。岱,岱宗,泰山也。山北曰阴。先言岱阴,后言齐者,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传着朔在岱阴者,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解云:其五国者,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
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讬也。天子有疾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止也。讬疾止不就罪。属负兹,音烛,注同。属,讬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言朔讬有疾。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解云:皆汉礼之名。豫,诂为乐。诸侯言负兹者,谓负事繁多,故致疾。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称负薪者,禄薄不足代耕,故致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本失爵在名例,中朝桓公称人。今此不名者,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明元功之臣,有诛而无绝。趡,翠癸反。
第6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