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注“名者”至“义也”。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注“以侠卒也”。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注“辄发”至“贬也”。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注“所以”至“夫也”。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注“盟不”至“之略”。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注“蔡称”至“字例”。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第5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