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以言姜氏也”。解云:讙若齐地,宜言齐侯送孟姜于讙,今言姜氏,故知越竟也。注“礼送”至“出门”。解云:时王之礼。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据讙鲁地。自我言齐,恕已以及人也。父母之於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所以崇父子之亲,从父母辞。不言孟姜言姜氏者,从鲁辞,起鲁地。
[疏]“犹曰吾姜氏”。解云:若有言孟姜者,“孟”为衍字也。注“从父”至“鲁地”。解云:孟姜者,即《诗》云“彼美孟姜”,正谓此也。“孟”字亦有作“季”字者,误也。
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据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致。
[疏]注“据遂”至“齐致”。解云:在宣元年。
得见乎公矣。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讙时,夫人以得见公,得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讙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迎迎,鱼敬反,下同。为夫,于伪反,下同。
[疏]注“不就”至“乃致”。解云:若就讙致,即乡者至讙之时书之,宜在“公会齐侯于讙”上。注“月者”至“重之”。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是也。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有年何以书?方分别问大有年,故不但言何以书。别,彼列反。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仅,犹劣也。谓五谷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仅,其靳反,劣也。
[疏]注“谓五”至“成熟”。解云:旧本如是,其“谷”下云“皆有不能大成熟”,“多少”二字或衍文也。若必存字解之,多谓麦禾,少谓豆之属,是事皆有,但不能大熟也。
彼其曰大有年何?问宣十六年也。大丰年也。谓五谷皆大熟成。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恃,赖也。若桓公之行,诸侯所当诛,百姓所当叛,而又元年大水,二年耗减,民人将去,国丧无日,赖得五谷皆有,使百姓安土乐业,故喜而书之,所以见不肖之君为国尢危。又明为国家者,不可不有年。行,下孟反。耗减,呼报反;下佳斩反。丧,息浪反。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狩者何?田狩也。田者,蒐狩之总名也。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者,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狩,手又反,冬猎也。
[疏]“狩者何”。解云:正以春而言狩,故执不知问。注“田者,蒐狩之总名也”。解云:即《尚书》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兽,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第4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