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母兄称兄”。解云: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是也。
秋,公伐邾娄。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於大庙,所以尊王命,归美於先君,不敢以已当之。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异,故执不知问。
[疏]注“上言聘,此言伐”。解云:谓聘伐辞异,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据出聘与郊、柳异,不得言伐也。问伐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疏]注“据出”至“伐也”。解云: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然则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犹可言其侵围,今此聘大夫不应得言伐,故难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注“问伐”至“举之”。解云:桓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问轻重两举不言之故,此言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据执季孙隐如不言伐
[疏]注“据执”至“言伐”。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责当死位,故使与国同。曷为大之?据王子突系诸人。
[疏]注“据王”至“诸人”。解云:庄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难之。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其地何?据执季孙隐如不地。大之也。顺上伐文,使若楚丘为国者,犹庆父伐於馀丘也。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难,当与国君等也。录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难,乃旦反。恶,乌路反。
[疏]注“顺上”至“命也”。解云: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无王者,遇在其间,置上则嫌为事出,置下则嫌无天法,可以制月,文不可施也。要,一遥反。为事,于伪反,下“欲为鲁”、“为小国”、“为桓”并年未注皆同。
[疏]注“宋公”至“其间”。解云:何氏以为会盟则以大小为序,遇则以不虞为先,故如此解,是以庄三十二年经云“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在宋下,是其一隅耳。注“置上”至“事出”。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卫侯遇于垂,即嫌桓王亦与之遇,故言则嫌为事出。事,谓遇事也。或者嫌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则嫌为遇事出也。注“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
第3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