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20章
[疏]注“据战”至“讬始”。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注“灭例月”至“同月”。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注“常案下”至“日不”。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注“以逆”至“大夫”。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解云:在成八年夏。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注“礼有母”至“师友”。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注“称诸父”至“以行”。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注“宋公”至“称使”。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