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109章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据子般弑不见。见,贤遍反。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论季子当从议亲之辟,犹律亲亲得相首匿,当与叔孙得臣有差。探,他南反。辟,婢亦反。匿,女亦反。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注“当与”至“有差”。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强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注“书君”至“致同”。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注主书者,起讬君也。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注“不称子”。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令,力呈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