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68章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晋郤克与庄孙许同时而聘于齐,不书。巫,丘扶反。
[疏]注“据晋”至“不书”。解云:成二年传云云者是也。然则臧孙许不书者,自是耻之故也。而郤克聘齐不书之者,是外相如例不书故也。是以据之。若然,桓五年“夏,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何氏云“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何氏彼据蔡侯,此据郤克者,欲逐其相类故也,何者?彼齐侯、郑伯是君,且事不于鲁,故据蔡侯卒于楚不言如矣。此鄫世子巫事非亲,且叔孙豹率之,故据晋大夫与臧孙许俱行者,所引譬连类,得其象也。且其齐、郑如纪,州公如曹,皆得书者,彼文悉有成解。
为叔孙豹率而与之俱也。以不殊鄫世子,俱言如也。为,于伪反。
[疏]注“以不”至“如也”。解云:正以不言及鄫世子,与叔孙共作一文,故知叔孙率之矣。
叔孙豹则曷为率而与之俱?据非内大夫。盖舅出也。巫者,鄫前夫人、襄公母姊妹之子也,俱莒外孙,故曰舅出。
[疏]“盖舅出也”。解云:谓巫是襄公舅氏之所出,姊妹之子谓之出也。言盖者,公羊子不受于师,故疑,若下传“盖欲立其出也”之类。或言此盖宜训为皆,若隐三年传云“盖通于下”,似盖云归哉之类。言襄公与巫,皆是一舅姊妹之子也。
莒将灭之,故相与往殆乎晋也。殆,疑。凝谳于晋,齐人语。凝谳,鱼竭反。莒将灭之,则曷为相与往殆乎晋?据当以兵救之。取后乎莒也。其取后乎莒奈何?莒女有为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时莒女嫁为鄫后夫人,夫人无男有女,还嫁之于莒,有外孙。鄫子爱后夫人而无子,欲立其外孙,主书者善之。得为善者,虽扬父之恶救国之灭者可也。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不殊卫者,晋侯欲会吴于戚,使鲁卫先通好,见使畀故不殊,盖起所耻。善稻,《左氏》作“善道”。好,呼报反。
[疏]注“书者善之”。解云:六年秋,“莒人灭鄫”。然则不能救灭而得善之者,虽不能救,有言之功故也。
秋,大雩。先是襄公数用兵,围彭城,城虎牢。三年再会,四年如晋,逾年乃反。又赋敛重,恩泽不施所致。数,所角反。敛,力验反。
[疏]注“先是”至“所致”。解云:“围彭城”在元年春,即经云“仲孙蔑会晋栾黡”以下“围彭城”是也。其城虎牢者,在上二年冬,“遂城牢”是也。云“三年再会者,盖为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又鸟)泽”,下云“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是也。虽是一出行,频有二事,停车费重而致旱,缘是之故,得作然解。云四年如晋,逾年乃反者,即上四年“冬,公如晋”,五年“春,公至自晋”是也。其元年夏,“仲孙蔑会齐崔杼”以下“次于合”;二年秋,“叔孙豹如宋。冬,仲孙蔑会晋荀罃”以下“于戚”,於此诸事,岂不为费?而注不言之者,正以元年“举围彭城”,二年举“城虎牢”,三年举再会,四年举“如晋”,年举一事,粗而言之,见其致旱之由而已。其馀不足举者,文略不悉耳。其三年再会并举之者,以其皆会事,可以一言而尽故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媵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吴何以称人?据上善稻之会不称人。
[疏]“楚其大夫公子壬夫”。解云:《春秋》之内,君杀大夫,皆至葬时别有罪无罪。今吴、楚之君,例不书葬,不作他文以别之者,盖以略夷狄故之也。
吴鄫人云则不辞。孔子曰:“言不顺,则事不成。”方以吴抑鄫,国列在称人上,不以顺辞,故进吴称人。所以抑鄫者,经书莒人灭鄫,文与巫诉,巫当存,恶鄫文不见,见恶必以吴者,夷狄尚知父死子继,故以甚鄫也。等不使鄫称国者,鄫不如夷狄,故不得与夷狄同文。恶鄫,乌路反。不见,贤遍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