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49章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吴伐郯。吴国见者,罕与中国交,至升平乃见,故因始见以渐进。郯,音谈。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
冬,大雩。先是公会诸侯救郑,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以此经加之,知见使,即闻晋语自归之,但当言归。
[疏]“来言者何”。解云:语言见经,於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曷为使我归之?据本鲁邑。
[疏]注“据本鲁邑”。解云:正以庄十三年曹子劫齐侯,反其所取侵地之时,“管子曰:‘然则君何求?’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又上二年传曰“反鲁卫之侵地”之下,其经云“取汶阳田”,以此言之,汶阳之田本是鲁物明矣。
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晋侯闻齐侯悔过自责,高其义,畏其德,使诸侯还鞍之所丧邑。鲁见使,卑有耻,故讳。不言使者,因两为其义,诸侯不得相夺土地。晋适可来议语之,鲁宜闻义自归之尔,不得使也。主书者,善晋之义齐。嘻,许其反。丧,息浪反。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纪履緰来逆女,不书纳币。緰,音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