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153章
[疏]注“二万”至“制也”。解云:公侯方百雉,《春秋说》文也。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计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更以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也,故云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也。云礼,天子千雉者,《春秋说》文也。云盖受百雉之城十者,谓公侯於天子,十取一之义,似若《孟子》与《司马法》云“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是十取一之文也。云“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说》文。注“天子”至“过也”。解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者,《春秋说》文。云缺其南面,以受过也者,正以诸侯轩县阙南方,则雉轩城亦宜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或者但不设射垣以备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过,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泽废。
[疏]注“不能”至“泽废”。解云:并谓三月之后违之。
冬,十月,癸亥,公会晋侯盟于黄。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是后薛弑其君比,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朝歌,如字。
[疏]注“是后”至“以叛”。解云:在十三年冬。云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案晋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后言之者,正以弑君之变重,故先取以应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
[疏]注“围城”至“录之”。解云:《春秋》义围例书时,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之文是,今此书月,故解之。庄二十七年注云“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今此在内而致,故须解之。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者,即《公羊说》云一国叛,王自征之,君四国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义也。若然,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传云“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彼注云“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然则天子不亲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诸侯之得正,犹自不言桓王伐郑之善,故彼注又云“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剌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是。《书序》曰“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其经曰:“大战于甘,乃召六卿”者,何氏以为启非至德之主,是以亲征有扈,非《春秋》所美,岂害其义也?云诸侯不亲征叛邑者,正以诸侯於天子,亦宜以国为家,犹如天子之有天下也,而不能全服,亲自征之,故为非礼,而为《春秋》所刺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瑕。垂瑕,如字,又音加,二传作“垂葭”……
夏,筑蛇渊囿。
大蒐于比蒲。大廋,所求反,本又作“蒐”。比,音毗。
[疏]“夏筑渊囿”。解云:成十八年秋,“筑鹿囿”,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有囿矣,又为也”。彼注云“刺奢泰妨民”也。然则彼有成说,故此处不复解之。“大蒐于比蒲”。解云:桓六年注云“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是也。所以书者,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下,传云“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但彼巳解讫,故此处不复论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冬,晋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言归何?据叛与出入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