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端了两只碗,里面盛着酸辣西红柿汤,嘴里嘟嘟囔囔着:“做什么也不说个谢字……看看我要做的都是什么,我已经不年轻了,又有病……穷人可真惨,惨啊,惨啊,惨啊……”
法官拿起汤勺从奶油碗里舀起白色黏稠的一团,啪的一声甩到红汤里。
“呃,”他对外孙女说道,“我们不能麻烦别人。得给你请个家庭教师——住在山下的女老师,我们上不起教会学校——干吗非得去养肥那些教会呢?再说也太远了,专门接送这么奢侈的事已经没有了,不是吗?我想也不能送你去公立学校……出来后你准会操一口难听的土音,还挖鼻子……”
那天夜晚,赛伊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桌布,家里最后一床被单早已破旧不堪了。她能感觉到森林的膨胀,听到竹子中空的叩击声,霍拉山泉哗哗奔流,直涌向山肩的深处。白天,水声淹没在家务的喧嚣中,黄昏时逐渐响起,如清澈的歌声飘入窗棂。突然,好像她的听觉中开启了一扇神秘之门,她听到一种声音,无数微型嘴巴在慢慢咀嚼着房子,直至嚼成碎屑,这声音紧密地交融到空气里,很难察觉,但一经识别,便越来越响。在这种气候里,她将明白未经处理的木头只需一个季节就会全被嚼光了。
法官的卧室在大厅的另一边,正对着赛伊的房间,他发现自己因为外孙女的到来而心烦意乱,于是吞了一片安定。他醒着躺在床上,玛特就在身边。“小乖乖,”他咯咯地对她说道,“这么长的卷毛耳朵,唔?看看这些卷毛。”每晚玛特都枕在他枕头上睡,寒冷的夜里,法官会给她裹上一条安哥拉兔毛披肩。她睡着了,但就算这样,她也会竖起一只耳朵好像在听法官说话,一边继续打着鼾。
法官拿起一本书,可看不下去。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旅行,出发和抵达,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突然想起让自己都感到惊诧。他第一次离家是二十岁的时候,拎着个黑色锡皮箱子,很像赛伊来时拿的那只,上面印有白色字母:“J.P.帕特尔先生,斯特拉斯内弗号”。那是一九三九年,他离开祖籍地皮费特,来到孟买码头,再坐船去利物浦,并从利物浦转到剑桥。
许多年过去了,那段时光却又如此清晰而残酷地重回他的记忆。
那时他还不是法官,只是一个叫杰姆拜伊——或杰姆——的小伙子,他的岳父雇了两个军乐队的退休成员为他奏乐送行。他们站在月台上两个长条凳中间,凳子上分别挂着“仅限印度人坐”和“仅限欧洲人坐”的牌子,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红色外套,领口和袖口的金色荷叶边都已褪色、脱线。当火车缓缓驶离站台,他们演奏“带我回到英国老家”,记忆中这是适合离别的调子。
法官由他父亲陪着。母亲则待在家里哭泣,她没有想到相对于最后相见一刻的短暂,离别长得近乎永恒。
“别让他走,别让他走!”
她的小儿子长着稀薄可笑的胡髭,喜欢她特地做的楚尔瓦米,到英国可就再也吃不到了,他特别怕冷,以后可要一直受着了;他带上她织的毛衣,繁复的花样渗透着她的拳拳爱意;还有本新买的《牛津英文字典》以及一个装饰好的椰子,准备作为祭品扔进海里,求神灵保佑旅途平安。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