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财羊刃,切忌时逢。岁运并临,灾殃立至。
劫刃乃是日上天元,分争财禄,比肩是也。阳刃者,日干禄前一位是也,且如禄马,甲禄在寅,甲用己土为财,见卯为刃,刃来相侵夺己士矣。假如戊午日并月相同者,二三午戊字者,共相侵夺癸水为财,故曰劫财。以戊禄在巳前一辰,见午,午有己土克癸水,此谓之劫财羊刃。故主破财散业,离家失土,施恩反怨,心性卒暴,进退孤疑,偏生庶妻为正,带疾破相,性勇贪婪,志大心高,伤害不足。若大运流年逢之,因财争竞,不然疾病连妻子矣。
假如癸未,乙卯,甲子,已巳,此岳飞命,此为劫财羊刃,行运辛亥流年,辛酉三十九岁,合起辛亥,灾祸起坐囹圄亡身。戊寅,乙卯,甲戌,甲子,此八字有祖业,有子息,无兄弟,父母早丧。自今正发,行己未运,甲子年,因宫事破财不禄。戊寅,已卯,甲子,甲子,此八字有些祖业,有庶生兄,无子息,父母亦早丧,丁巳运癸卯年,被兄打成疾死,何也?盖春木无金,岁运又见卯也。
日干背禄,岁时喜见财星。运至比肩,号日背禄逐马。
禄之向也为顺,背也为逆,且如甲得寅为禄,若遇己丙为背禄。经云:背禄主无疑之论。主初明后晦,喜财星,戊己土助其身,火至亥无气,比肩见甲分财,经云:马者,在乎财位,乃甲见寅为生旺处;甲用土为财,用金为官,土至寅病,金至寅绝,乃禄马不扶身。赋云:马劣财微,宜退身避位。岂不谓之守穷途而凄惶也。
五行正贵,忌刑冲克破之官。
此论正气官星者。提纲之要,要年时上有财气,乃贵人也。忌刑冲克破之神填之。
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凡支干有三合六合者,乃天地阴阳万物,皆有感应相合。倘得刚柔相制,两两相对所以有眷属,妻妾,贵乎大人之重,几乎上人之象。合财为官禄之相从,舍刑为刑杀之相压也。
日干无气,时逢羊刃不为凶。
且如甲申日,卯时为刃,此是申中庚金,能克卯中乙木为财为马为妻,须逢刃不为凶矣。甲午,丁卯,戊子,戊午,此八字戊土春生则弱也,喜午时为刃,以帮其身。原有福业,行南方印运,增创大业。但官杀混杂,考降禀后,纳粟去作国子生终。
官杀两停,喜者存之,僧者弃之。
甲用辛酉为官星,又见申庚,何以诀?又见三合之混同,甲乙用庚辛为官贵,而有巳有丑,是官杀混杂,虽行制伏之运,或去杀用官,或去官用杀,方发福。若混杂之命,岁更在旺乡混官杀,其祸不可具述矣。
地支天干合多,变云贪合忘官。
且如甲用辛为官,而有丙,见庚为杀而有乙。乙用庚为官,而辛为杀,又有丙及支干多合,此阳官阴杀,乃是造化之必然也。若四柱有合,是为贪合忘官。经云:合星官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五行有救助之谓也。
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此七杀即偏官也,喜制伏,四柱内以杀为官。且如甲忌庚为杀,而甲生於寅地,乃身旺,其甲暗包丙长生,则不畏金为杀,以杀化为官星,则甲庚各自有特旺之势,而行纯旺运,乃为极品之贵。
第9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