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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又曰:劫财羊刃不堪侵,不带官星一世贫。甲乙互逢皆仿此,纵多财帛化为尘。
又曰:伤官不忌劫相逢,七杀偏官理亦同。若是无官不忌劫,身强遇比劫嫌重。
又曰:劫财羊刃两头居,外面光华内本虚。官杀两头俱不出,少年夭折谩嗟吁。
又曰:甲子丁卯非为刃,乙酉庚申理亦同。合起人元财马旺,中年显达富豪翁。
又曰:日刃归时身要旺,正财忌运忌遭冲。且如戊日午为刃,子丑财乡立见凶。
财运无冲还不忌,官星制刃得尊荣。月中有印印斯通,运到官乡贵亦同。
柱若财多嫌杀运,无财杀运喜兴隆。
《醉醒子气象篇》云:权刃复行权刃,刃药亡身。本注云:权杀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杀旺喜行乡,刃旺吃亏杀地,若原杀旺复行杀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行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石之间,数使然也。
又曰: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本注曰:刃乃才身这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杀与刃相匐,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性杀。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
又曰:羊刃临于五鬼,定须重犯徙流。
本注:如壬申生人,五鬼在子。癸酉生人,五鬼在丑。丙寅生人,五鬼在午。丁卯生人,五鬼在未。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师《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福贵金玉,斯可谓吉。
《理愚歌》云:倒戈杀,悬[之]刃又同行,形体不免填沟。
本注曰:倒乃倒戈杀,悬乃悬针杀。凡倒戈杀,只犯戊字,皆曰倒戈。悬针者,干以甲字与辛字,坛以卯字午字与申字,如此者谓之悬针杀也。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颈之鬼。
经云:运逢羊刃,财物耗散。
论曰刃
旧曰云:日刃有戌午,壬子三日,与阳刃同法,忌刑破害会合,爱七杀,要行官乡,便是贵命。若四柱中一来会合,必主奇祸。其人主大须强,性刚果毅,无恻隐慈之心,有刻剥不恤之意,三刑魁罡,发迹于疆场。如或无情,或临财旺,则主其祸。或有赦神,如刑害俱全,类皆得地,贵不可皆言独羊刃以时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财乡,怕冲阳刃。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财运;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财运;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财运;甲刃在卯,行巳午并辰戌丑未财运不妨,忌酉运;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财运不妨,忌子运。
论比劫
夫比劫者,阳见阳,阴见阴,阴见阴为比。如甲见甲,乙见乙之类害妻害子。五阳见五阴如甲见乙,是兄见弟,为劫财,不克妻。盖财者心之欲,方令兄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