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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时上一位贵格
楠曰:时上一位格,盖取时一点杀星。若日干生旺,时上有杀,则用之为时上一位贵。若身旺杀衰,喜杀旺运,富贵多子,盖杀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时上杀旺,怕行杀旺及财运,正谓时逢七杀赶身衰,则主贫贱无子。杀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谓时逢七杀本无儿。若时上有杀,亦要先安置杀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制此杀,即当把时上杀为用神,月上虽有印星财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前人立言,说不分明。
补曰:时上为官,即时上一位贵格也。如阳见阳干,阴见阴干,相克是也。透出为妙,只许一位,四柱不许再见。若年月日又有,收为辛苦劳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类,又要制伏,有制则为偏官,无制则为七杀。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杀,却有两三位制伏,是为太过。虽有学问,不荣仕路,乃是贫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时遇,制上伏太过,乃是贫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杀旺运,或三合得地,可发。若原无制伏,要行制伏之运,可发。如遇杀旺,无以制之,则祸生矣。则偏官为人性,重刚执不屈,傲自讥,胆气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补曰:食神制杀,化鬼为官,因宜权贵。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是己。羊刃合杀,变凶为吉,亦能权贵,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中是已。
又补曰:食神制杀,不宜逢枭则祸,故日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羊刃合杀,不宜财多,南多必咎,故曰,财生杀党,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杀,而伤官亦能制杀,便伤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杀,而伤官亦能合杀,但伤官不如羊刃之势显。阳日伤官能制杀,而不能合杀,如甲日见丁为伤官,能制庚金之杀,而不能合庚是己。阴日伤官能合杀,而自克制杀,如乙日见丙为伤官,难合辛金之杀,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杀一也,而驯服为用有二,制与化是也。制杀者,食神也,所谓服之以力也。化杀者,印绶也。所谓服之以德也。与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赋》云:“制杀不如化杀高。”制化不可并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强,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临事无禁制之能。
古歌云:时上偏官一位强,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并无官财杀,独于时位最相当。
又曰:时土一位贵,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刚强,利名方有气。
补曰:此言时支偏官,如甲逢申时,乙逢酉时之类,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强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胜也。
又曰: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生主困穷。
补曰:时上偏官,如甲日见庚干,乙日见辛干之类,不怕冲刑羊刃故也。《继善篇》去
云:“时上官喜刃喜冲,”日主生旺,年月有食制伏,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爵禄丰厚,不喜正官来混。有兄不显其弟,加以身势衰弱,财生杀党,必主贫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强贵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注定天生作栋梁。
补曰:时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见。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于寅卯日之类,则身杀两强,富贵过人,有财则时杀有根,有印则化杀生身,财马官禄,自然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