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尚书正义(下)>第29章
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略六百而不言,故云“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法》一车七十二人,又云“兵车,百夫长所载”,又下传以百夫长为“卒帅”,是实领百人,非惟七十二人。依《周礼·大司马法》,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故一乡出一军,乡为正,遂为副。若乡遂不足,则徵兵于邦国。则司马法六十四井为甸,计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至於临敌对战布陈之时,则依六乡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故《左传》云:“先偏后伍。”又云:“广有一卒,卒偏之两。”非直人数如此,车数亦然。故《周礼》云:“乃会车之卒伍。”郑云:“车亦有卒伍。”《左传》“战于繻葛”,杜注云:“车二十五乘为偏。”是车亦为卒伍之数也。则一车七十二人者,自计元科兵之数。科兵既至,临时配割,其车虽在,其人分散,前配车之人,临战不得还属本车,当更以虎贲甲士配车而战。孔举七十二人元科兵数者,欲总明三百两人之大数。云“兵车,百夫长所载者”,欲见临敌实一车有百人,既“虎贲”与车数相当,又经称“百夫长”,故孔为此说。传“勇士”至“夫长”正义曰:《周礼》虎贲氏之官,其属有虎士八百人,是“虎贲”为“勇士称”也。若虎之贲走逐兽,言其猛也。此“虎贲”必是军内骁勇选而为之,当时谓之“虎贲”。《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谓此也。孔意“虎贲”即是经之“百夫长”,故云:“皆百夫长”也。
时甲子昧爽,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二月四日。昧,冥;爽,明;早旦。昧音妹。爽,明也。“昧爽”谓早旦也。马云:“昧,未旦也。”
[疏]传“是克”至“早旦”正义曰:《春秋》主书动事,编次为文,於法日月时年皆具,其有不具,史阙耳。《尚书》惟记言语,直指设言之日。上篇“戊午,次于河朔”,《洛诰》“戊辰,王在新邑”,与此“甲子”,皆言有日无月,史意不为编次,故不具也。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是周之二月四日”,以历推而知之也。《释言》云:“晦,冥也。”“昧”亦晦义,故为冥也。“冥”是夜,“爽”是明,夜而未明谓早旦之时,盖鸡鸣后也。为下“朝至”发端,“朝”即“昧爽”时也。
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纣近郊三十里地名牧。癸亥夜陈,甲子朝誓,将与纣战。陈,直刃反。
[疏]传“纣近”至“纣战”正义曰:传言在“纣近郊三十里”,或当有所据也。皇甫谧云:“在朝歌南七十里。”不知出何书也。言“至于商郊牧野”,知“牧”是郊上之地。战在平野,故言“野”耳。《诗》云:“于牧之野。”《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继牧言野,明是牧地。”而郑玄云:“郊外曰野,将战于郊,故至牧野而誓。”案经“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岂王行已至於郊,乃后到退適野,誓讫而更进兵乎?何不然之甚也!《武成》云:“癸亥夜陈,未毕而雨。”是癸亥夜已布陈,故甲子朝而誓众,将与纣战,故戒敕之。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於诛。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逖,远也。远矣,西土之人。劳苦之。杖,徐直亮反。钺音越,本又作戌。旄音毛,马云:“白旄,旄牛尾。”麾,许危反。逖,他历反。
[疏]传“钺以”至“苦之”正义曰:太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广雅》云:“钺,斧也。”斧称“黄钺”,故知“以黄金饰斧”也。钺以杀戮,杀戮用右手,用左手杖钺,示无事於诛。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其意言惟教军人,不诛杀也。把旄何以白?旄用白者,取其易见也。“逖,远”,《释诂》文。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同志为友,言志同灭纣。御事司徒、司马、司空,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战者。
[疏]传”治事“至”战者“正义曰:孔以於时已称王而有六师,亦应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者,司徒主民,治徒庶之政令;司马主兵,治军旅之誓戒;司空主土,治垒壁以营军;是”指誓战者“,故不及太宰、大宗、司寇也。其时六卿具否,不可得知,但据此三卿为说耳。此”御事“之文,指三卿而说,是不通於”亚旅“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