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尚书正义(下)>第25章
[疏]传“徇循”至“西土”正义曰:《说文》云:“徇,疾也。循,行也。”“徇”是疾行之意,故以“徇”为循也。下篇“大巡六师”,义亦然也。此誓总戒众军,武王国在西偏,此师皆从西而来,故称“西土”。
我闻吉人为善,惟日不足。凶人为不善,亦惟日不足。言吉人竭日以为善,凶人亦竭日以行恶。竭,苦曷反,又苦盖反。今商王受,力行无度,行无法度,竭日不足,故曰力行。播弃黎老,昵比罪人。鲐背之耇称黎老,布弃不礼敬。昵近罪人,谓天下逋逃之小人。黎,力私反,又力兮反。昵,女乙反。比,毗志反。鲐,他来反,又音怡,鱼名。逋,布吴反。
[疏]传“鲐背”至“小人”正义曰:《释诂》云:“鲐背、耇、老,寿也。”舍人曰:“鲐背,老人气衰,皮肤消瘠,背若鲐鱼也。”孙炎曰:“耇,面冻梨色似浮垢也。”然则老人背皮似鲐,面色似梨,故“鲐背之耇”称“梨老”。传以“播”为布。布者,遍也,言遍弃之,不礼敬也。“昵,近”,《释诂》文。孙炎曰:“昵,亲近也。”《牧誓》数纣之罪云:“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知纣所亲近罪人,“谓天下逋逃之小人”也。
淫酗肆虐,臣下化之,过酗纵虐,以酒成恶,臣下化之。言罪同。酗,况付反。
[疏]传“过酗”至“罪同”正义曰:“酗”是酒怒,“淫酗”共文,则“淫”非女色,故以“淫”为过,言饮酒过多也。“肆”是放纵之意,酒过则酗,纵情为虐。以酒成此暴虐之恶,臣下化而为之,由纣恶而臣亦恶,言君臣之罪同也。
朋家作仇,胁权相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臣下朋党,自为仇怨,胁上权命,以相诛灭。吁,呼也。民皆呼天告冤无辜,纣之秽德彰闻天地。言罪恶深。胁,虚业反。吁音喻。秽,於废反。
[疏]“朋家”至“彰闻”正义曰:小人好忿,天性之常,化纣淫酗,怨怒无已。臣下朋党,共为一家,与前人并作仇敌,胁上权命,以相灭亡。无罪之人,怨嗟呼天,纣之秽恶之德,彰闻天地。言其罪恶深也。传“臣下”至“恶深”正义曰:“胁上”谓纣既昏迷,朝无纲纪,奸宄之臣,胁於在下,假用在上之权命,胁之更相诛灭也。
“惟天惠民,惟辟奉天。言君天下者当奉天以爱民。辟,必亦反。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国。桀不能顺天,流毒虐於下国万民。言凶害。天乃佑命成汤,降黜夏命。言天助汤命,使下退桀命。惟受罪浮于桀。浮,过。”
[疏]传“浮过”正义曰:物在水上谓之浮,“浮”者高之意,故为过也。桀罪已大,纣又过之,言纣恶之甚,故下句说其过桀之状。案《夏本纪》及《帝王世纪》云:“诸侯叛桀,关龙逢引皇图而谏,桀杀之。伊尹谏桀,桀曰:天之有日,如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矣。”是桀亦“贼虐谏辅,谓己有天命”。而云过于桀者,《殷本纪》云:“纣剖比干观其心”,桀杀龙逢,无剖心之事;又桀惟比之於日,纣乃诈命於天;又纣有炮烙之刑,又有刳胎斮胫之事,而桀皆无之,是纣罪过於桀也。
剥丧元良,贼虐谏辅。剥,伤害也。贼,杀也。元,善之长。良,善。以谏辅纣,纣反杀之。丧,息浪反。长,丁丈反。
[疏]传“剥伤”至“杀之”正义曰:《说文》云:“剥,裂也,一曰剥,割也。”裂与割俱是伤害之义也。杀人谓之“贼”,故“贼”为杀也。“元者,善之长”,《易》文言文。“良”之为善,书传通训也。“元良”俱善而双举之者,言其剥丧善中之善,为害大也。“以谏辅纣,纣反杀之”,即比干是也。上篇言“焚炙忠良”,与此经相类而复言此者,以杀害人为恶之大,故重陈之也。
谓己有天命,谓敬不足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言纣所以罪过於桀。己音纪。厥监惟不远,在彼夏王。其视纣罪,与桀同辜。言必诛之。
[疏]传“其视”至“诛之”正义曰:纣罪过於桀,而言“与桀同辜”者,罪不过死,合死之罪同,言必诛也。
天其以予乂民,用我治民。当除恶。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言我梦与卜俱合於美善,以兵诛纣必克之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