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尚书正义(上)>第4章
其类有八,文从要约,一“诰”兼焉。何者?以此八事皆有言以诰示,故总谓之“诰”。又言“奥义”者,指其言谓之诰,论其理谓之义,故以义配焉。言“其归一揆”,见三代自归於一,亦与坟、典为一揆者,况喻之义。假譬人射,莫不皆发,志揆度於的,犹如圣人立教,亦同揆度於至理,故云“一揆”。
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
[疏]正义曰:《顾命》云:“越玉五重,陈宝。”即以赤刀、大训在西序,是“宝之,以为大训”之文。彼注以典谟为之,与此相当。要六艺皆是,此直为《书》者,指而言之,故彼注亦然也。彼直周时宝之,此知历代者,以坟、典久远,周尚宝之,前代可知,故言“历代”耳。
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八索,所白反,下同,求也。徐音素,本或作素。
[疏]“八卦”至“此书”也。正义曰:以坟、典因外文而知其丘、索与坟、典文连,故连而说之,故总引传文以充足己意,且为於下见与坟、典俱被黜削,故说而以为首引。言为论八卦事义之说者,其书谓之“八索”。其论九州之事所有志记者,其书谓之九丘,所以名“丘”者,以丘,聚也,言於九州当有土地所生之物,风气所宜之事,莫不皆聚见於此书,故谓之“九丘”焉。然八卦言之“说”,九州言之“志”,不同者,以八卦交互相说其理,九州当州有所志识,以此而不同。此“索”谓求索,亦为搜索,以易八卦为主,故易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曰:“八卦相荡。”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出於八卦。就八卦而求其理,则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策,天下之事得,故谓之“索”,非一索再索而已。此“索”於《左传》亦或谓之“索”,说有不同,皆后人失其真理,妄穿凿耳。其“九丘”取名於聚,义多如山丘,故为聚。《左传》或谓之“九区”,得为说当九州之区域,义亦通也。又言“九州所有”,此一句与下为总,即“土地所生,风气所宜”是所有也。言“土地所生”,即其动物、植物,大率土之所生不出此二者。又云“风气所宜”者,亦与土地所生大同。何者?以九州各有土地,有生与不生,由风气所宜与不宜。此亦《职方》、《禹贡》之类。别而言之,“土地所生”若《禹贡》之“厥贡”、“厥篚”也,“风气所宜”若《职方》其畜宜若干、其民若干男、若干女是也。上“坟”、“典”及“索”不别训之,以可知,故略之。“丘”训既难,又须别言“九州所宜”已下,故先训之,於下结义,故云“皆聚此书”也。
《春秋左氏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左史,史官左右。倚,於绮反,刘琴绮反。相,息亮反。倚相,楚灵王时史官也。
[疏]“春秋”至“遗书”也。正义曰:以上因有外文言坟、典、丘、索而谓之,故引成文以证结之。此昭十二年《左传》楚灵王见倚相趋过,告右尹子革以此辞。知“倚相”是其名字,盖为太史,而主记左动之事,谓之“左史”。不然,或楚俗与诸国不同,官多以左右为名,或别有此左史乎?彼子革答王云:“倚相,臣问《祈招》之诗而不知,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彼以为倚相不能读之。此云“能”者,以此据《左传》成文,因王言而引之。假不能读,事亦无妨,况子革欲开谏王之路,倚相未必不能读也。言此坟、典、丘,索即此书是谓上世帝王遗馀之书也。以楚王论时已在三王之末,故云“遗书”。其丘、索知是前事,亦不知在何代,故直总言“帝王”耳。
先君孔子,生於周末,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删,色奸反。
[疏]“先君”至“九丘”。正义曰:既结申帝王遗书,欲言孔子就而刊定。《孔子世家》云,安国是孔子十一世孙,而上尊先祖,故曰“先君”。《穀梁》以为鲁襄公二十一年冬十一月庚子孔子生,《左传》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已丑孔子卒,计以周灵王时生,敬王时卒,故为“周末”。上云“文籍”,下云“灭先代典籍”,此言“史籍”。“籍”者,古书之大名。由文而有籍。谓之“文籍”;因史所书谓之“史籍”;可以为常,故曰“典籍”,义亦相通也。但上因书契而言“文”,下伤秦灭道以称“典”,於此言“史”者,不但义通上下,又以此“史籍”不必是先王正史,是后代好事者作,以此惧其不一,故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先言“定《礼》、《乐》”者,欲明孔子欲反於圣道以归於一,故先言其旧行可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