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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
此条旧与小陷胸白散。合为一条。殊不可解。盖表邪不从表散。反灌以水。劫其邪必致内伏或入少阴之经。或犯太阳之本。故以二汤分主。按文蛤为止渴圣药。仲景取治。意欲饮水。而反不渴者。其意何居。盖水与邪气。渗入少阴之经。以其经脉上循喉咙。故意欲饮水。缘邪尚在经中。未入于里。故反不渴。斯时不用咸寒。收阴泻阳使邪留变热必致大渴引饮也。所以金匮云。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则知文蛤专治内外水饮也。服文蛤不瘥知邪不在少阴之经定犯膀胱之本。当与五苓散无疑。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之洗之。益令热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
如上法。
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此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法当汗出而解反
之洗之致令客热内伏不出。虽烦而复畏寒似渴而仍不渴。似乎邪客少阴之经。及与文蛤散不瘥。其邪定匿膀胱故与五苓两解之法。服后汗出。而腹中反痛者。
此又因五苓里药。引阳邪内陷之故。但阳邪内陷。曷不用小建中。而反与芍药。又云如上法何耶。盖平日阴气内虚。阳邪内陷之腹痛。当与小建中和之。误用承气下药。致阳邪内陷之腹痛。则宜桂枝加芍药和之。因五苓利水。而引阳邪内陷之腹痛。仍用五苓加芍药和之三法总不离乎桂枝芍药也如上法者言。即入于先前所服之药内也。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以邪气犯本。必小便不利也。若汗出不渴。而小便虽不利。知邪热
欲犯膀胱。而犹未全犯本也。故用桂枝汤中之三。五苓散中之一。少示三表一里之意。为合剂耳。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小便利者。以饮水过多水与邪争必心下悸也。小便少者。必苦里急明是邪热足以消水。故指为里证已急也。观上条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治法具矣。
以上风伤卫犯本。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邪热搏血。结于膀胱。必怫腾。而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见心虽未狂。有似乎狂。以血为阴类。不似阳邪内结之狂越也。血自下者。邪热不留。故愈。若小腹急结。则膀胱之血。虽蓄而不行。须先解外乃可攻。其攻法亦自不同。必用桃仁增入承气。以达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即如五苓大柴胡两解表里同义。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鞭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此条之证。较前条更重。且六七日表证仍在。曷为不先解其外耶。又曷为攻里药中。不兼加桂枝耶。以脉微而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