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刺之以泄皮毛而代麻黄汤之汗也。可刺三分。留七呼。刺肝俞者。泻少阳之邪也。可刺三分。留六吸。凡此三刺。
皆可泄两经之气。解太少之邪者也。故邪在少阳。慎不可发汗。发汗则里虚邪陷而谵语矣。谵语则邪犯阳明。
脉当洪大而不弦。弦者。少阳肝胆之邪也。脉弦而五六日谵语不止。是木邪盛而未欲解也。故当刺肝经之募穴期门。以泄其邪。所谓随其实而泻之也。
辨误条辨不知胸属太阳。及少阳之脉亦下胸中。而以胸为阳明部分。固谬。又疑云肝与胆合。
刺肝俞以泻少阳。肺与膀胱。非合也。以肺主气。故刺之以通膀胱之气化欤。不知太阳之表邪在外。膀胱之气化在里。通其在里之气化。岂能即解在外之表邪。其说更谬。尚论不加揆度。遂取其论以为说。云膀胱不与肺合。然肺主气。刺肺俞以通其气。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呜呼。以智者而亦蹈前人之辙迹。其亦以盲引盲之谓乎。嘻。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此即上文之证治也。以上文但言不可发汗。而未言不可下。故此条又重申不可下之禁也。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上文所谓时如结胸。乃其本证。非误下之变。故不过时常如结胸之状。而心下痞硬。乃似结胸而非结胸也。
此因太少两经并病。皆不可下。以不可下者而反下之。遂成结胸心下硬。又因误下之虚。中气不守而下利不止。
邪陷胸中而水浆不下矣。其人心烦者。误下之后。阳邪陷膈。故作虚烦也。然其证已剧。而仲景不立治法。致方氏疑为脱简。而尚论云。并病即不误下。已如结胸心下痞硬矣。况误下乎。比太阳误下之结胸。殆有甚焉。
且其人心烦。似不了之语。以太阳经结胸证悉具。烦躁者亦死。意者此谓其人心烦者死乎。愚恐未必尽皆死证也。
夫三阳经之烦证不一。皆非死证。惟烦躁并见者为重耳。以烦属阳而躁属阴也。所以三阴之手足厥而烦躁者多死。
而三阳篇中。如汗不出而烦躁者。为邪气不得外泄之表实。故用大青龙汤之汗剂。如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而烦躁者。为阳虚阴盛之里虚证。故以茯苓四逆汤温之。唯结胸证悉具而烦躁者死。盖以太阳误下。邪已陷入而为结胸。且诸证悉具。烦躁则阴极阳亡。所以死也。此虽亦以反下而成结胸。其人虽心烦而未躁。或有治法。未可知也。当于仲景诸烦证中。约略寻讨其活法可也。
一太阴证治第十七太阴之为病
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此总叙太阴之见症。言太阴经受病。必见腹满而吐等证也。然非谓诸证皆具。方为太阴也。以后凡称太阴病。必见此等症者。乃为太阴病也。夫太阴者。盛阴也。为东北之艮土。得先天坎中未经生化之阳气而生者。地之纯阴象焉。以地居天之中。先天来复之阳。生于黄泉之下。透地而发生万物。盖以盛阴为体。而以阳气为用。所以地寒则五谷不生。土暖则发生万物。故人身之太阴脾土。亦居五脏之中。具静顺之体。而有健运之用。以胃为之腑而为水谷之海。乃西南之坤土。为后天离火之所生。故属阳明而能腐化水谷。为坤浓载物之象。是以胃则藏五味而化五谷。脾则行精液而运精微。周身脏腑经络。四肢筋骸。皆受其生和长养。为生气之所自出。其经脉行于任脉之两旁。为太阴之经。故易曰坤为腹。盖腹行之脉穴也。腹行之经脉受邪。故为太阴病。所谓邪入阴经。则为阴邪也。太阴之经。以脾为脏。以胃为腑。其经脉受邪。内通脾胃。脾胃以膜相连。寒邪在里。故腹满而吐。
第14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