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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已属阳明,然大便溏而小便自可,未为胃实。胸胁苦满,便用小柴胡和之,热邪从少阳而解,不复入阳明矣。上条经四五日,是太阳少阳并病,此是阳明少阳合病。若谓阳明传入少阳,则谬矣。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汗出而解也。
不大便属阳明,然胁下硬满而呕,尚在少阳部。舌上白苔者,痰饮溢于上焦也。与小柴胡汤,则痰饮化为津液而燥土和,上焦仍得汗出而充身泽毛矣。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者,水气在上焦,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矣。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柴胡汤有芩、参、甘、枣,皆生津之品。服之反渴者,必胃家已实,津液不足以和胃也,当行白虎、承气等法。仍用柴胡加减,非其治矣。此少阳将转属阳明之证。
上论两经合并病。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中风至七八日,寒热已过,复得寒热,发作有期,与前之往来寒热无定期者不侔,此不在气分而在血分矣。
凡诊妇人,必问月事,经水适断于寒热时,是不当止而止也。必其月事下而血室虚,热气乘虚而入,其余血之未下者,干结于内,故适断耳。用小柴胡和之,使结血散则寒热自除矣。余义详阳明篇。
上论热入血室。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伤寒至六七日,正寒热当退之时,反见发热恶寒证,此表证而兼心下支结之里证,表里未解也。然恶寒微,则发热亦微。但肢节烦疼,则一身骨节不烦疼可知。支如木之支,即微结之谓也。表证微,故取桂枝之半;内证微,故取柴胡之半。此因内外俱虚,故以此轻剂和解之也。
上论柴胡桂枝证。
柴胡桂枝汤∶柴胡(四两)黄芩人参生姜芍药桂枝(各两半)甘草(一两)半夏(二合半)大枣(六枚)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桂、芍、甘草,得桂枝之半;柴、参、芩、夏,得柴胡之半;姜、枣得二方之半,是二方合半非各半也。与麻黄桂枝合半汤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