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伤寒论注>第42章

第42章

客曰∶“病在太阴,同是小便自利,至七八日暴烦下利者,仍为太阴病,大便硬者,转为阳明病。其始则同,其终则异,何也?”曰∶“阴阳异位,阳道实,阴道虚。故脾家实,则腐秽自去,而从太阴之开;胃家实,则地道不通,而成阳明之阖。此其别也。”
上论他经转属证。
问曰∶“脉有阳结、阴结,何以别之?”答曰∶“其脉浮而数,能食,不大便者,此为实,名曰阳结也。
期十七日当剧。其脉沉而迟,不能食,身体重,大便反硬,名曰阴结也。期十四日当剧。”
脉以浮为阳,为在表;数为热,为在府;沉为阴,为在里;迟为寒,为在藏。证以能食者为阳,为内热;不能食者为阴,为中寒。身轻者为阳,重者为阴。不大便者为阳,自下利者为阴。此阳道实阴道虚之定局也。然阳证亦有自下利者,故阴证亦有大便硬者。实中有虚,虚中有实,又阴阳更盛更虚之义。故胃实因于阳邪者,为阳结;有因于阴邪者,名阴结耳。然阳结能食而不大便,阴结不能食而能大便,何以故?人身腰以上为阳,腰以下为阴。阳结则阴病,故不大便;阴结则阳病,故不能食。此阳胜阴病,阴胜阳病之义也。凡三候为半月,半月为一节。凡病之不及、太过,斯皆见矣。能食不大便者,是但纳不输,为太过。十七日剧者,阳主进,又合乎阳数之奇也。不能食而硬便仍去者,是但输不纳,为不足。十四日剧者,阴主退,亦合乎阴数之偶也。脉法曰∶“计其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内经》曰∶“能食者过期,不能食者不及期。”此之谓也。
此条本为阴结发论。阳结即是胃实,为阴结作伴耳。阴结无表证,当属之少阴,不可以身重不能食为阳明应有之证,沉迟为阳明当见之脉。大便硬为胃家实,而不敢用温补之剂也。且阴结与固瘕、谷疸有别。彼溏而不便,是虚中有实;此硬而有便,是实中有虚。急须用参、附以回阳,勿淹留期至而不救。
上论阴阳结证。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此阳明之表证、表脉也。二证全同太阳,而属之阳明者,不头项强痛故也。要知二方专为表邪而设,不为太阳而设。见麻黄证,即用麻黄汤,见桂枝证,即用桂枝汤,不必问其为太阳阳明也。若恶寒一罢,则二方所必禁矣。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上条脉证与太阳相同,此条脉证与太阳相殊。此阳明半表半里之脉证,麻、桂下咽,阳盛则毙耳。故善诊者,必据证辨脉,勿据脉谈证。全注解见本篇之前。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此阳明之虚证、虚脉也。邪中于面,而阳明之阳上奉之。故面热而色赤。阳并于上,而不足于外卫,寒邪切肤,故战惕耳。此脉此证,欲其恶寒自止于二日间,不可得矣。必六七日胃阳来复,始得汗出溱溱而解。所以然者,汗为阳气,迟为阴脉,无阳不能作汗,更可以身痒验之,此又当助阳发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