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
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不犯少阳之谓也。
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
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鼻干,是其症也。若脚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如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六经部位有高下,故发病有迟早之不同。如阳明二日发,八日衰,厥阴至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误治,又不在此例。
仲景分别六经,各经俱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太阳篇存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风欲愈脉,俱无中风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上论伤寒诊病大略。
二太阳脉证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仲景作论大法,六经各立病机一条,提揭一经纲领,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表章之。六经虽各有表症,惟太阳主表,故表症、表脉,独太阳得其全。如脉浮为在表,太阳象三阳,其脉气浮而有力,与阳明之兼长大,少阳兼弦细,三阴之微浮者不侔矣。头项主一身之表,太阳经络营于头,会于项,故头连项而强痛,与阳明头额痛、少阳头角痛者少间矣。恶寒为病在表,六经虽各恶寒,而太阳应寒水之化,故恶寒特甚,与阳明二日自止、少阳往来寒热、三阴之内恶寒者,悬殊矣。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条脉症。如脉反沉,头不痛,项不强,不恶寒,是太阳之变局矣。
仲景立六经总纲法,与《内经·热论》不同。太阳只重在表症、表脉,不重在经络主病。看诸总纲,各立门户,其意可知。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风为阳邪,风中太阳,两阳相搏,而阴气衰少。阳浮故热自发,阴弱故汗自出。中风,恶风,类相感也。
风性散漫,脉应其象,故浮而缓。若太阳初受病,便见如此脉症,即可定其名为中风而非伤寒矣。如寒风太厉,中之重者,或汗不出而脉反紧,其内症必烦躁,与下伤寒之呕逆有别。
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