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覆令一时许,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
汗已遍身,则邪从汗解。此汗生于谷,正所以调和营卫,濡腠理,充肌肉,泽皮毛者也。令如水流漓,使阴不藏精,精不胜则邪不却,故病不除。世医只知大发其汗,即芍药亦不敢用,汗后再汗,岂不误人!
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
前自汗,乃卫中邪汗。服汤后反无汗,是卫分之邪汗已尽,但谷气未充,精气未敷于营分耳。根据前法便精胜而邪却,药势促则病除矣。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症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
言病重者,药必倍之。一日一夜,当作二服,病在即促后服,勿使间断,便服至三剂无妨。盖桂枝汤是调和营卫,与麻黄汤专于发表不同,故可重汤叠剂以汗之,不必虑其亡阳也。若施之他方则误矣。
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凡服药盒饭禁此。因桂枝为首方,故录其后。每见病家禁其谷味,反与麦饮,岂非大悖。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解肌者,解肌肉之汗也。内肤之汗自出,故不用麻黄。若脉浮紧,是麻黄汤脉;汗不出,是麻黄汤症。桂枝汤无麻黄开腠理而泄皮肤,有芍药敛阴津而制辛热。恐邪气凝结不能外解,势必内攻,为害滋大耳,故叮咛告戒如此。
桂枝之去其皮,去其粗皮也,正合解肌之义。昧者有去肌取骨之可笑。
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平素好酒,湿热在中,故得甘必呕。仲景用方慎重如此,言外当知有葛根连芩以解肌之法矣。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汤不特酒客当禁,凡热淫于内者,用甘温辛热以助其阳,不能解肌,反能涌越热势,所过致伤阳络,则吐脓血可必也。所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者以此。
上论桂枝汤十六条,凭脉辨症,详且悉矣。方后更制复方,大详服法,示人以当用;详药禁方,示人以不当用。仲景苦心如此,读者须知其因脉症而立方,不特为伤寒中风设。亦不拘于一经,故有桂枝症、柴胡症等语。
四桂枝汤证下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症,知犯何逆,随症治之。《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汗不解者,须当更汗。吐、下、温针之法,非太阳所宜,而三日中亦非吐下之时也。治之不当,故病仍不解。坏病者,即变症也。若误汗,则有遂漏不止,心下悸、脐下悸等症;妄吐,则有饥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症;妄下,则有结胸痞硬,协热下利,胀满清谷等症,火逆,则有发黄圊血,亡阳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罢,故不可更行桂枝汤也。桂枝以五味成方,减一增一,便非桂枝汤。非谓桂枝竟不可用,下文皆随症治逆法。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