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者。以上二条互言者而言也。下仿此。一日太阳受之。太阳主表而属外。故外者先当也。静谓恬退而和平也。紧退恬静和平。其为不传而欲愈可诊矣。颇欲吐属上言。不甚待吐而不吐。盖呕逆未全止也。燥。干也。数。五六至已上也。其主热。急。躁疾也。欲传而加进可知也。
(四)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见。音现。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然不传有二。一则不传而遂自愈。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若阳明少阳虽不见。太阳亦不解。则始终太阳者有之。余经同推。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若只蒙龙拘拘。数日以论经。则去道远矣。
(五)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表。太阳也。伤寒脉本紧。不紧而浮。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发。拓而出之也。麻黄汤者。
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方见前)(六)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浮与上同。而此多数。数者。伤寒之欲传也。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
当散其数。而不令其至于传也。
(七)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治不如法。因而致变者言。晓人当知谨也。身重。下后阴虚而倦怠也。悸属心。
心主血。阴虚则血虚。所以心不宁也。盖不当下而反下之。故证变如此。不可汗者。禁勿重亡津液以复损其阴也。当自汗出乃解者。言下虽反而病未甚变。须待其津液回。当得自汗而解也。所以然者以下。乃申释上文之词。里虚。以亡津液言。须表里实。以待津液回。邪还表言也。
(八)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更。平声。)伤寒发汗者。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解。散也。复。重复也。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何事而复哉。言发汗不如法。汗后不谨。重新又有所复中也。盖汗出过多。则腠理反开。护养不谨。邪风又得易入。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故曰可更发汗。更。改也。言当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汤。
桂枝汤者。中风解肌之法。微哉旨也。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不遵约制。自肆粗下。不喻汗法微似之旨。骋以大汗为务。病致变矣。反谓为邪不尽。汗而又汗。辗转增剧。卒致莫救。不知悔悟。噫。读书不喻旨。赵括鉴矣。学医废人命。伊芳谁鉴邪。伤哉。
(九)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已。言发汗毕。非谓病罢也。浮数烦。与上同。而此多渴。渴者。亡津液而内燥。里证也。
以证有里而人燥渴。故用四苓以滋之。以表在而脉浮数。故凭一桂以和之。谓五苓散能两解表里者。此也。(方见上编)(十)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茯苓甘草汤方茯苓(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三两切)甘草(一两)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伤寒不汗出。汗出者。以发之而出者言也。然则此条二节。上节乃承上条而以其不烦者再言。
第2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