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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麻初出时。多有泄泻不止者。其毒火因泻而减。此殊无妨。若麻出尽之后。而泻红黄色粪者。
乃内有伏热也。与泄泻过甚者。俱宜以加味三苓散与之。一服即愈。切不可用参、术、诃、蔻补涩之剂。以图速止。医家若不识禁忌。未经讲究。一见有泻。遂用补涩。乃曰吾于清解药中兼用参、术、诃、蔻。等分又轻。何碍于事。一服不见功效。不知改方医治。又曰参、术、诃、蔻等分轻少。故不应耳。于是多加参、术、诃、蔻分两而再与服。致麻变证。重则腹胀喘满而不可救。轻则变为休息痢。而缠绵不已。然非仅麻出齐之后泻红黄色者。不宜兼用补涩。即麻已收之后。而泄泻黄红色。亦不宜兼用补涩。仍以加味三苓散治之。兼用补涩且不可。若专用补涩者。则杀人不待反掌之久矣。业斯道者。可不慎欤。
加味三苓散猪苓木通车前子赤茯苓(各七分)泽泻(八分)黄芩(酒炒)牛蒡子(炒研各五分)黄连(酒炒二分)灯心五十寸引水煎。食后服。
八升发清凉解毒当分先后
升发清凉与解毒。此乃治麻之大法。用之须当分先后。次第由来混不得。治麻用升发清凉解毒。法所宜然。然当分先后而施。不可混用。何也。麻初发热。恐难透表。
故当用升发疏表解肌之剂。使之易出。见标之后。与正出未透之间。宜发表而兼清凉。使血凉肌解。麻易出透。至麻到通身上下俱红。总成一片。垒垒如珠。手足之末。上下相同。无有空处。此为出透。斯时则当用清凉解毒之剂。不必兼用发表之药。一解即愈。若于初热正出之际。而即用寒凉解毒之剂。则气满血凝。肌肤闭密。不得开通。至麻不出。多生危候。是以于初热未出之时。及正出之际。只宜辛散。如荆芥、葛根、薄荷、前胡、牛蒡子、防风、苏叶、淡竹叶、石膏之类。可以施用。即麻黄亦当因证而施。使之易透。正收及收后。宜用寒凉解毒之剂。如元参、青黛、麦冬、黄柏、栝蒌根、黄连、黄芩、连翘、贝母、知母、栀仁、山豆根、淡竹叶等药。俱可施用。使毒火易得消散。方无后虑。
朱曰何时当用疏表解肌之剂。何时当用发表兼清凉之剂。何时当用清凉解毒之剂。作者一一指点。苦口婆心。
麻当分天时第十三:麻之法大非宜。强用须当分天时。春冬寒月犹似可。夏秋炎日切莫施。古有麻之说。虽近有理。然亦当分天时。如春冬严寒。麻为风寒所遏。闭而不出。
之以取汗。使腠理开豁。犹曰可也。若夏秋炎热之时。只宜令之于无风之处坐卧。以单被盖之。勿令其冒风冒暑耳。岂可助。倘炎热而用
法。则火热愈甚。麻必焦紫。致变坏证。而不救者多矣。补中第十四:麻证从来喜清凉。首尾不用补中方。缘何麻后议补中。为救过凉脾胃伤。
麻证属火。肺胃实热者多。虚寒者少。千人之中。虚寒者偶有其一。
故治麻俱宜先用疏散寒凉之药者。此之谓也。而古人又有议补中之说者何哉。盖指麻收之后而言。非指初热正出正收时之谓也。缘由麻证先用寒凉之药过多。而脾胃受伤败坏。以致麻收之后。多得呕吐。泄泻青色。
唇白身冷。当审其轻重而用补中之法。所以人参、白术、白苓、砂仁、霍香、陈皮、薏苡仁、莲肉等味。在所不忌。但当佐以清凉之药。加川黄连、枯黄芩。俱微炒而用之。夫既补中。而又加清凉之品者。其义盖恐中气实。而邪火复作。故兼用之耳。至于白术。呕泄太甚者。用之始宜。如吐泻轻者。则又不宜轻用。若其人素禀虚弱。当出麻之际。过于发散。出透之后。又过用寒凉解毒。以致虚弱之极。骨瘦神疲。面无红色。且又不能多食。食多即吐者。即急以香砂六君子汤去半夏。加麦芽、KT
石斛以补之。香砂六君子汤人参白术(炒)白茯苓炙甘草陈皮半夏木香砂仁水煎。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