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仲景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而愈。
【目】许叔微曰。此乃夹虚伤寒症也。脉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故必渴。渴者。液虚故也。
【纲】仲景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目】成无己曰。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者能饮水自瘥。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大祸。不可复救。然则悸动也。支结也。喘咳噎哕。干呕下利。肿满。小便不利数者。皆是饮水过伤。当须识此。勿误也。
柯琴曰。此正欲明服汤后渴者是解候也。恐人服止渴药。反滋水气。故先提不渴二字作眼。后提出渴者以明之。若寒既欲解而更服之。不惟不能止渴。且重亡津液。转属阳明而成胃实矣。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朱肱曰。初戒太阳症无汗而渴者。不可与白虎汤。问曰。太阳病汤。终不可与白虎汤耶。
曰。太阳症得汗后。脉洪大而渴者。方可与之。脉浮而渴。属太阳。若阳明少阳少阴。俱有渴症。
张元素曰。此症因于发汗过多。水入则吐者。以心下有水气。故水饮拒绝于外也。五苓者。本因水气不舒而设。是小发汗。不是生津液。是逐水气。不是利水道。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
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太阳病。其人发热汗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
【目】朱肱曰。凡病非大渴不可与水。若小渴咽干者。只小呷滋润之。令胃中和。若大渴烦躁者。能饮一斗。只与五升。若全不与。则干燥。无由作汗。发喘而死。常人见因渴饮水得汗。小渴。
遂剧与之。致停饮心下。满结喘死者甚众。当以五苓散。或陷胸丸主之。金匮云。得时气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不得。多不当与也。何也。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作病矣。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犹当根据症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凡人但见仲景云。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遂小渴者。乃强饮之。因成其祸。不可胜数。大抵伤寒水气。皆因饮水过多所致。水停心下。气上乘心。则为悸为喘。结于胸胁。则为水结胸。胃中虚冷。则为呕为哕。冷气相薄。则为噎。上迫于肺。
则为咳。渍入肠中。则为利。邪热所薄。蓄于下焦。则为小便不利。少腹满。或里急。溢于皮肤间。则为肿也。
王好古曰。邪气在表。犹未作热。故不渴。邪气初传入里。热气散漫未收。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病患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者。恐饮水过多。积不能消。复为停饮诸疾也。
柯琴曰。前条上半截。与后条同义。前条在大汗后。后条在未汗前。即是太阳温病。要知太阳温病。即是阳明来路。其径最捷。不若伤寒中风。止从亡津液而后转属也。饮水是温病大法。庶不犯汗吐下温之误。五苓又是治饮多之法。前条。便是转属阳明症。
第7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