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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纲】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王履曰。呕家之为病。气逆者必散之。痰饮者必下之。千金曰。呕家多服生姜。此是呕家圣药。是要散其逆气也。
金匮又曰。呕家用半夏以去其水。水去呕则止。是要下其痰饮也。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下者。
谓其气逆而未收敛为实也。其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为难治。谓其虚寒之甚也。
宠安常曰。虽有已发未发之分。而症有恶寒体痛呕吐。脉有阴阳俱紧。便可断为太阳伤寒而非中风也。其体痛者。由寒邪外束也。其呕逆者。寒邪内侵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鳌按。此是内外症俱微。将解未去之候也。故曰微恶寒。见寒之轻。曰肢节烦疼。见非身腰疼痛。曰微呕。见喜呕之兆。曰支结。见非痞满。只发热而烦。为热多耳。故制此轻剂和解之。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酒客脉浮汗自出。似风伤卫。实非风伤卫。然酒客汗自出。脉数而大则有之。
未必浮也。浮则为风伤卫矣。况酒客焉有恶风一症。是虽发热汗出。酒客之常。并无恶风。必伤风而后恶风。自以酒客伤风为正义也。所以用桂枝汤。必斟酌方效也。湿热家或中风。脉虽浮。必兼濡涩而带数。于脉可以知其热也。虽头项强痛。必兼身重。骨节烦疼。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则痛剧。虽汗出。必兼短气。虽恶风。必兼小便不利。于此症可以知其湿也。辨之既明。何至必于吐后。
始知其误服桂枝哉。则湿热之中风。用桂枝之内。必佐以五苓之治法矣。
鳌按。酒客必有湿热。故得甘必吐。不可与桂枝。柯韵伯谓当用葛根芩连解肌之法是也。次条。
乃由酒客推展言之。见一切湿壅于中热淫于内者。俱禁用桂枝。或使湿热涌越。有伤阳络。以致吐脓血也。旧本俱将脓血条叙在酒客条上。恐义不圆。
【纲】仲景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目】柯琴曰。有寒。未病时原有寒也。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发其汗。汗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
不能食者亦死。
鳌按。韵伯此论。即非伤寒。凡胃虚蛔动者无不然。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目】柯琴曰。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