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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吴绶曰。新产后患伤寒。不可轻易发汗。盖有产时伤力发热。去血过多发热。恶露不去发热。
三日蒸乳发热。或有早起劳动。饮食停滞。一皆发热。状似伤寒。要在仔细详辨。不可便发汗。大抵产后。大血空虚。若汗之。则变筋惕肉。或冒郁昏迷而不省。或风搐搦而不定。或大便秘涩而难去。其害非轻。切宜精审。凡有发热。且与四物汤。以芎、归为君。炒白芍、熟地佐之。如发热。
加软苗柴胡、人参、干姜。最效。盖干姜能引血药入血分。气药入气分。且能去恶养新。有阳生阴长之道。予尝用之取效。如有恶露未尽者。益母丸。黑神散。必兼用之。若胃虚食少。必加白术、茯苓。有痰呕逆。必加半夏、陈皮。其余六经。各条治例皆同。但药中必加四物汤为主。乃养血务本之要。产后中风。
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时时有热。心下闷。干呕。汗出。虽多阳旦症。或可治。与阳旦汤。
产后中风。发热面赤。喘而头痛。竹叶汤。
鳌按。产后气血大亏。若恶寒发热。固当以四物汤为主。即用表药。只可荆芥、苏叶、桔梗、甘菊轻清之品。然犹当少用。即用凉药。亦不过丹皮、石斛之类。亦须少用。余以此意治产妇。无一失者。尝见俗工。用大散大凉之剂。往往几日即毙。反此便大热大补。加参、桂、姜、附。亦多致死。呜呼。可谓不知高下者矣。
百合病
属性:鳌按。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六经伤寒为伤寒论。杂病为金匮要略。乃王叔和编次之书。非仲景书也。伤寒症中。有百合病狐惑病阳毒阴毒二病。皆伤寒之属。患之者正多。六经伤寒论中。俱未之及。若以叔和编次之书。为仲景原本。岂有伤寒所属之病。而伤寒论中竟不之及。反详其症治于金匮者乎。虽然。百合狐惑阴毒阳毒。既为伤寒症中之病。则伤寒论中。断不可缺。欲补其缺。则惟仍采金匮篇中之论而已。何也。金匮等篇。本即仲景伤寒杂病十六卷中之语。非别论也。以仲景书补仲景论中之缺。今虽有假借。在当日实非假借也。故此四症。即录金匮中语以为纲云。
【纲】仲景金匮曰。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尝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病时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时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目】徐彬曰。此言伤寒之人。都有正气不能御邪。致浸淫经脉。现症杂乱。不能复分经络。
曰百合病。谓周身百脉皆病。然皆有所宗而主之。以致各病。而名不能专持其病者。但觉行住坐卧饮食皆妨。而寒热口苦便赤吐利。且得药则剧。身形反如和。亳无可捉摸。而寒热口苦。似属少阳。
小便赤。似属太阳。吐利。似属三焦腑病。未深入脏。故恐邪久留连阳经。搏结于脑。则猝难脱身。
而非不治之病。但于溺时而头痛者。知其病深。头不痛而淅淅然。则病稍浅。快然而头眩。则邪更浅。故愈日以渐而速。乃千金曰。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沥而难者。病在下焦。
三十三日当愈。则知此病有搏邪在内而微有三焦之分者。其治法又当分三焦而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