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张云岐曰。此是邪从少阳而入阳明者。何以见之。潮热者。阳明症也。然阳明犹未实也。
又何以见之。曰。大便溏。小便自可。岂有胃已实而二便如此者乎。胸胁苦满。而用小柴胡和之。
使热邪仍自少阳而解。可不复入阳明也。
鳌按。前条四五日。身热恶风项强。与胁满齐见。是太阳少阳并病也。此条潮热便溏。小便自可。与胁满齐见。是阳明少阳合病也。若云传入。则必先有太阳阳明之症。然后渐见少阳症矣。此不可不察。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目】王履曰。不大便。属阳明。然胁下硬满而呕也。不犹在少阳部分乎。至舌上起有白苔。
则全由痰饮溢于上焦也。
【纲】仲景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胸胁满。以邪气初入里。未停留。为湿气痰积而不行。致生满也。和解可矣。
若腹中急痛。邪渐入里矣。急痛者。即满痛也。
鳌按。此条已偏于半里矣。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鳌按。此条坏病。尚由太阳病不解而来。已有坏之之机。故一入少阳。即患胁满干呕寒热不食也。更兼吐下汗针。更不知变生何病矣。故必审之。知犯何逆。然后可随所犯而以法治。非既入少阳。再加吐下汗针之后。而成坏病也。
【纲】仲景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鳌按。此太阳中风误下之坏病。非柴胡症也。故与柴胡汤而必下重。犹是误与之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则愈。
【目】许叔微曰。本条着眼微结二字。微结者。对大结胸而言。是指心下痞。其病留着胸胁间。
故胸胁满微结五字。当作一句看。与心下痞硬。心下支结同义也。
【纲】仲景曰。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第17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