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坚肾水而渴止者。有利小便而渴愈者。坚肾水。则用花粉之属。利小便。则用二苓之类。盖太阴以利小便为先。阳明以利小便为戒。少阳以半表里。可下之。或大渴不止。小柴胡加花粉坚其肾水。
肾水坚。自还渗入大肠。大便微通。热去而渴解。若病在太阳。太阳为膀胱肾经。非利小便。则热无从去。渴何由愈哉。外有非太阳症。烦躁发渴。此乃阴盛格阳。不当润其渴。惟当治其阴。(鳌按。引饮曰燥。不引饮曰干。)李
曰。热在表不渴。热入里则渴。耗夺津液也。然有渴必有烦。肾主水。热深则水竭而渴。
肝木挟心火以生烦。故厥阴六七日。饮水多小便少者。谓之消渴。
漱水不欲咽
属性:【纲】仲景曰。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目】朱肱曰。此必有头疼身热之症。若病患无表症。不恶寒热。胸腹满。唇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为有瘀血。必发狂也。轻者犀角地黄汤。重者抵当汤。
王肯堂曰。此症属阳明。凡内有热者欲饮水。今欲水而不欲咽。是热在经而里无热也。阳明经气血俱多。经中热甚。逼血妄行。故知必作衄也。
张介宾曰。凡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而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也。必将为衄。不可与凉药。盖饮水一症。本以内热甚而阳毒甚者。最为相宜。若似乎止宜于实邪。不宜乎虚邪也。不知虚症亦有不同。如阳虚无火。其不宜水不待言也。其有阴虚火盛者。元气既弱。精血又枯。多见舌裂唇焦。大渴喜冷。三焦如焚。二便秘结等症。使非藉水。何以济急。故先宜以冰水解其标。而继以甘温培其本。水药兼进。无不可也。其有内真寒。外假热。阴盛格阳等症。察其元气。则非用甘温。必不足以挽回。察其喉舌。则些微辛热。又不可以近口。有如是者。则但将甘温大补之剂。或用独参汤水浸极冷冻饮料之。此以假冷之味。解上焦之假热。而真温之性。复下焦之真阳。是非用水而实亦用水之意。余用此活人多矣。妙甚。惟是假热之症。症虽热而脉则微。口虽渴而便不闭者。
此而欲水。必不可与。若误犯之。其败泄元阳。为害不小。
喻昌曰。口中干燥与渴异。漱水不欲咽。知不渴也。阳明气血俱多。以漱水不欲咽。知邪入血分。
阳明之脉起于鼻。故知血得热而妄行。必由鼻而出也。
魏荔彤曰。如阳明病。表热汗自出。则胃燥。而开窍之口亦必燥。然但欲漱而不欲咽。此则胃中之血。随热上行。所以言必衄也。此虽为阳明热盛之变。然血既溢而衄。则非亡津液。而胃阴绝可知。即衄后未可定其必解。而热势已泄。胃实自未必成矣。
【纲】仲景曰。无表症。不寒热。胸腹满。唇燥。口干。漱水不咽。小便多。此为瘀血。必发狂。轻者桃仁承气汤。重者抵当丸。
【目】杨士瀛曰。唇燥口干。血症类有之。必欲取水不灌漱也。然漱水而不咽何哉。盖渴者。
易为饮。阳热入里。胃中液干。患不与水耳。惟夫上焦瘀血。下焦蓄血。乘肺若燥。渴症独无。是以漱而不欲咽也。漱水条例。惟血症有焉。
鼻燥口舌燥咽燥
属性:【纲】仲景曰。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目】朱肱曰。脾脏有热。则津液枯少。故令口燥而舌干。
第13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