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内经揭伤寒之症。未详伤寒之变。自仲景创论。分阴阳。析六经。立方治。人始知伤寒之病之大。与伤寒之病之治矣。而实未知其所以大所以治也。伤寒之病。有传经。有直中。有始终不传。
有风寒交中。千态万状。棼如乱丝。稍涉疑似。汗吐下误施。致生他变。又复误治。至再至三。其焉有不毙者乎。乃犹语于人曰。吾固用仲景法。其如病之不治何。夫不知病之所犯。于脏腑经络轻重、虚实之何若。而但云用仲景法。其曷有济。乃又诡言仲景但知治外感。不知治内伤。又诡言但取仲景法。不取仲景方。夫方因法立。法就方施。仲景方果不足取。仲景之法亦非法矣。不知一百一十三方。方方皆活。三百九十七法。法法皆通。即其法与方。融会贯通之。诚有取之无尽。用之不竭者。人顾不此之思。欲妄言以文其谬。可慨已。廿年来。余专读伤寒书。至百余家。人各一说。
不胜繁冗驳杂之虑。倘欲学人如是以为业。恐白首不获所据。不如是以为业。又空空罔所识知。乃不揣。着为纲目一书。循六经之次。析各款之繁。以仲景论为纲。历代诸家之语。足以阐明仲景者为目。庶览是书者。可寻流溯源。而晓然于仲景之旨矣。
时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十一月中浣沈金鳌芊录氏书
属性:一、是书各循三阳三阴之六经。而又析六经所发之款症。不循经。但据款析言之。则如各经皆有头痛之类。难于识别。不析款。但循经挨言之。则又根据文顺义。不能令读者一览易晓。故循经析款。是书所由以成。
一、仲景伤寒书。自叔和窜乱后。其六经条款。凡注释家各以意为前后。讫无一定。独柯氏论注。其分隶六经者。颇有理据。今纲目所定。皆根据柯本。
一、论者。即仲景之伤寒论。仲景有论。继仲景而言者亦为伤寒论也。
一、纲也者。以为主也。伤寒之论。创自仲景。故独主仲景而取其论以为纲。目也者。以为发明也。
仲景论后。说者无虑千百家。然或偏或驳。或浅或庸。无足取者甚多。故独采叔和以下若干家。
各摘其语之尤精且当者以为目。
一、各经各款。引仲景之论为纲。固已。或有遗而未备者。必其与逐款无关。不便夹入。或语意与所已录者。大同小异。故亦置之。亦有条款太繁。不必备录者。阅者当为意会。毋以挂漏为咎。
一、各经条款。彼此相同。如各经俱备载。毋论已。其有详于此经。不复赘于他经者。或因候治相同。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须彼此连及。故他经不必再详。阅者当以意会。前后参看。毋得拘泥。
一、采辑前人诸说。或由理势所及。或因仲景论之前后相附。不以世代之远近为拘。
一、诸家方论。俱系专集。择其至精至当者录之。固已骈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撷其髓矣。癸巳春。
从邑中嵇氏假得钦定古今图书集成中艺术部。按次而详读之。不啻深入龙宫海藏。遍赏奇宝。
非复人间耳目近玩矣。私心窃喜。故特表而志之。
首总论脉症总论
属性:鳌按。仲景自序云。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固合伤寒杂病而为一也。迨叔和编次。始分伤寒杂病为两书。于本论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正多。于是仲景原书。后人不得一见。叔和后。注释者不下什百家。又各以意颠倒。纷纭传会。更兼日久残阙。仲景之原文益失。仲景之书益难读矣。鳌今辑伤寒论纲目。分条析款。各循六经分次。而其论有不得分属六经者。因辑脉症总论、六经主症、阴阳、表里、传变、愈解六篇冠于前。以为卷首。又辑诸寒热症、阴阳易、劳复食复、百合病、狐惑病、阴毒、阳毒、阴阳交、瘥后诸病、妇人伤寒十篇。次于六经之后。实不免剪缀割裂之讥。然仲景原书。既不复睹。而苟可以发明仲景之书之旨。将质诸冥冥。仲景当亦曲恕。而不以剪缀割裂为余首罪也。阅者其更谅之。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