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迁殷顽民于雒邑何与。曰,以顽民为商俗靡靡之民者,先儒解误也。盖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杀而待人也仁。东征之役,其诛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谋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迁。而所谓顽民者,皆畔逆之徒也。无连坐并诛之法,而又不可以复置之殷都,是不得不迁而又原其心。不忍弃之四裔,故于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殷顽民。其与乎畔而迁者,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与乎畔而留于殷者,如祝佗所谓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镐氏樊氏饥氏终葵氏是也,阎氏曰是以陶氏施氏繁氏椅氏樊氏饥氏终葵氏为殷之庶民矣。则上文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一则曰宗氏,再则曰分族,尚得谓非商之世臣大族乎。岂同一氏族而分于康叔者,独为民乎。此不可解。非尽一国而迁之也。或曰何以知其为畔党也。曰,以召公之言仇民知之,不畔何以言仇。非敌百姓也,古圣王无与一国为仇者也。
上古以来。无杀君之事。汤之于桀也,放之而已。使纣不自焚,武王未必不以汤之所以待桀者待纣。纣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当时八百诸侯,虽并有除残之志,然一闻其君之见杀,则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骇,而不能无归过于武王,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后人,而无利于其土地焉,天下于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已也,然后乃安于纣之亡,而不以为周师之过,故箕子之歌怨狡童而已,无余恨焉。非伯夷亲而箕子疏,又非武王始暴而终仁也,其时异也。
多士之书,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国,敢弋殷命。亡国之民而号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称我小国,以天下为公,而不没其旧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悦而诚服。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其始基之矣。
泰誓
商之德泽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纣,乃曰,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仇。曰,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仇。何至于此。纣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仇之,岂非泰誓之文出于魏晋间人之伪撰者邪。原注蔡氏曰,泰誓武成一篇之中似非尽出一人之口。又引吴氏言,疑其书之晚出,或非尽当时之本文。盖已见及乎此,特以注家之体,未敢直言其伪耳。杨氏曰世仇言乃祖乃父罹其凶虐,非并其先世而仇之。
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伐君大事,而托之乎梦,其谁信之。殆即吕氏春秋载夷齐之言,谓武王扬梦以说众者也。原注左传昭七年,卫史朝之言曰,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是当时已有此语。
孟子引书,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今改之曰,罔或无畏,宁执非敌,百姓凛凛,若崩厥角。后儒虽曲为之说,而不可通矣。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凡百姓之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皆我一人之责,今我当顺民心,以诛无道也。蔡氏谓民皆有责于我,似为纡曲。杨氏曰蔡传因下有今朕必往为义。
王朝步自周
武成,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召诰,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毕命,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不敢乘车而步出国门,敬之至也。原注马氏曰,丰,文王庙所在。郑氏以为出庙入庙皆步行。今按书言步自周,则不但于庙也。雍录以为步行二十五里,则又太远。后之人君骄恣惰佚,于是有辇而行国中,坐而见群臣,非先王之制矣。原注皇帝辇出房,见于汉书叔孙通传,乃秦仪也。沈氏曰西河毛氏经问云,字书辇行日步,谓以人行车,故字以二夫行车为形,而义即因之。考杂记有士丧与天子同者三,一是乘人。又周礼巾车下,王后有五路,一是辇车,以人挽之。此非古车,不用人可知也。
吕氏春秋,出则以舆,人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日招蹷之机。原注枚乘七发本此,作蹶痿之机。宋吕大防言,前代人主在宫禁之中亦乘舆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御前殿,此勤身之法也。原注周辉清波杂志。
太祖实录,吴元年,上以诸子年长,宜习勤劳,使不骄惰,命内侍制麻屦行幐。每出城稍远,则马行其二,步趋其一。至崇祯帝,亦尝步祷南郊。呜呼,皇祖之训远矣。
大王王季
中庸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庄侍郎曰追王大王王季,不追谥,系王迹所起,实则商之诸侯也,必尊文王为太祖,则不以干商先王之统明矣。杨氏曰据中庸本文,亦只是周公所定之礼如此。不必是武王身后也。大传言,武王于牧之野,既事而退,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骏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二说不同。今按武成言,丁未,祀于周庙。而其告庶邦冢君,称大王王季。金縢之册祝曰,若尔三王。是武王之时已追王大王王季,而中庸之言未为得也。
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