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日知录集释(三)>第10章
史书下两曰字
注疏家凡引书,下一曰字。引书之中又引书,则下一云宇。云曰一义,变文以便读也,此出于论语牢曰,子云是也。若史家记载之辞,可下两曰字,尚书多方周公曰,王若曰是也。原注孟子书多有两曰字,如公都子日、告子曰、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公孙丑曰、伊尹曰、公孙丑曰、诗曰。
书家凡例
古人着书,凡例即随事载之书中。左传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
分题
古人作书,于一篇之中有分题,则标篇题于首而列分题于下。如尔雅释天一篇,下列四时、祥灾、岁阳、岁名、月阳、月名、风雨、星名、祭名、讲武、旌旗。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下,列正月纪、本生、重己、贵公、去私是也。疏家谓之题上事,谓标题上文之事。若周公践阼及诗篇章句,皆篇末题之,故此亦尔。今按礼记文王世子篇有曰,文王之为世子也,有曰教世子,有曰周公践阼。乐记篇有曰子贡问乐,亦同此例,后人误连于本文也。又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练时日一、帝临二,凡十九首,皆着其名于本章之末。安世房中歌桂华、美芳二题,传写之误,遂以冠后。
尔雅释亲一篇,石经本宗族二字在弟兄也之后,母党二字在从母姊妹之后,妻党二字在为姒妇之后,昏姻二字在吾谓之甥也之后,今国子监刻本皆改之。
二十一
作诗之旨
舜曰,诗言志。此诗之本也。王制,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此诗之用也。荀子论小雅曰,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此诗之情也。故诗者王者之迹也。建安以下洎乎齐梁,所谓辞人之赋丽以淫,而于作诗之旨失之远矣。
唐白居易与元微之书曰,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又自叙其诗,关于美刺者谓之讽谕诗,自比于梁鸿五噫之作,而谓,好其诗者,邓鲂、唐衢俱死,吾与足下又困踬,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不可支持邪?又不知天意不欲使下人病苦闻于上邪?嗟乎,可谓知立言之旨者矣。
晋葛洪抱朴子曰,古诗刺过失,故有益而贵。今诗纯虚誉,故有损而贱。
诗不必人人皆作
古人之会君臣朋友,不必人人作诗。人各有能有不能,不作诗何害?若一人先倡而意已尽,则亦无庸更续。是以虞廷之上,皋陶赓歌,而禹益无闻,古之圣人不肯为雷同之辞、骈拇之作也。柏梁之宴,金谷之集,必欲人人以诗鸣,而芜累之言始多于世矣。
尧命历而无歌,文王演易而不作诗,不闻后世之人议其劣于舜与周公也。孔子以斯文自任,上接文王之统,乃其事在六经,而所自为歌止于龟山、彼妇诸作,何寥寥也。其不能与?夫我则不暇与?
宋邵博闻见后录曰,李习之与韩退之、孟东野善。习之于文,退之所敬也。退之与东野唱酬倾一时,习之独无诗,退之不议也。原注石林诗话,人之才力有限,李翱、皇甫湜皆韩退之高弟,而二人独不传其诗,不应散亡无一篇存者,计或非其所长,故不作耳。二人以非所长而不作,贤于世之不能而强为之者也。尹师鲁与欧阳永叔、梅圣俞善,师鲁于文,永叔所敬也。永叔与圣俞唱酬倾一时,师鲁独无诗,永叔不议也。
五子之歌适得五章,以为人各一章,此又后人之见耳。
渭阳,秦世子送舅氏也,而晋公子无一言。尹吉甫作嵩高之诗以赠申伯,烝民之诗以赠仲山甫,韩奕之诗以赠韩侯。而三人者不闻其有答,是知古人之诗不以无和答为嫌。
诗题
三百篇之诗人,大率诗成,取其中一字、二宇、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国并无一题,雅颂中间一有之。若常武,美宣王也。若勺、若赉、若般皆庙之乐也。其后人取以名之者一篇,曰巷伯。自此而外无有也。原注雨无正篇,韩诗篇首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二句。五言之兴,始自汉魏,而十九首并无题,郊祀歌、饶歌曲各以篇首字为题。又如王曹皆有七哀而不必同其情。六子皆有杂诗,而不必同其义,则亦犹之十九首也。唐人以诗取士,始有命题分韵之法,而诗学衰矣。